篇一:党员入党流程
党员入党流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以下简称“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进一步的培养和教育。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应由申请人所在支部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决议等材料汇集齐备,报中心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经历<以下简称“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支部提名->支部对申请人的
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支部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中心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中心党政办公室进行审查,并向党委书记如实汇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对已确定的发展对象,要通过查阅档案、在其工作单位和出生居住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各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防止“带病入党”。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中心党委定期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局或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党史》、《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献。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结业证复印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如实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在入党志愿书第一页的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
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负责,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4、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篇二:最新党员发展程序及要求
区直机关党组织党员发展程序及所需材料
党员发展程序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党支部
8、发展对象个人材料立卷(具体要求附后)
9、材料预审 报区直机关工委预审
11、填写《入党志愿书》
14、区直工委审批
16、入党宣誓
19、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转正(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注: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党员发展细则》有关“两备案一预审两审批”规定,每个环节上报区直工委备案或预审(审批)一般在15天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未经备案的不得发展.
作为预备党员发展所需材料
1、个人入党申请书(手写)
2.个人自传(手写)
3.个人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手写)
3、共青团入党推优表(28岁以下青年入党必备)
4、直系亲属政审外调材料
5、入党积极份子培养考察表
6. 无计名投票表决计票单(新《细则》的明确要求)
7.入党志愿书(作为预备党员发展部分)
7.“两备案一预审两审批”表中(除《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五)外的其它四种表册)
(以上表、册的填写必须规范完整)
预备党员转正所需材料
除必须具备作为预备党员发展所需材料外,另需:
1、个人转正申请书
2、个人预备期间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
3、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4、党支部讨论按期转正的会议记录
5、无计名投票表决计票单(转正)
6、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有总支的需要总支部决议,贴入党志愿书上)
7、入党志愿书(内容全部完善)
8. 《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五)》 (以上表、册的填写必须规范完整)
名词解释:“两备案一预审两审批”是指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将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必须到区直工委备案;在准备召开党员大会,拟接收预备党员前,要经过区直工委的预审同意;批准为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要经过区直工委的审批。
区直机关工委
2014年7月1日
篇三:入党的规定和程序
第十三课 入党指引
课程简介:本节课主要学习入党的规定和程序。在本课你将认识到入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熟悉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并能熟练掌握入党常用文书的体例、格式和写作方法。
一、入党条件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1、年满十八岁的劳动者。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既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这条规定,贯穿着无产阶级建党学说的一些重要原则。要求入党的同志不但要了解这些规定,而且应当弄清楚党章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这句话有三层含义:第一,加入党组织必须年满十八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一个人到了十八周岁才算成年,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以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第二,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没有中国国籍的人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三,加入党组织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因为作为以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工人阶级政党,是不允许剥削分子进入党内的。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党章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不是单个党员的简单组合,而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革命者的政治组织。党的纲领,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它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任务和基本政策,以及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党的章程,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处理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纲党章的这种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是党建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党员承认党纲党章,是党在组织上一致的前提。如果党员在党纲党章上的思想一致被破坏了,党也会从组织上瓦解。因此,每个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纲党章。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承认”,不仅是口头上的拥护和接受,更重要的是有实现党的纲领、执行党的章程的决心和行动,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指共产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对于这个问题,列宁在1903年7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同马尔托夫展开过激烈的斗争。马尔托夫主张,只要承认党纲党章,就可以做党员,不必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甚至提出每个罢工者都可以自行“列名”入党。列宁坚决反对这种主张,认为党员不仅要承认党纲党章,而且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他尖锐地指出,按照马尔托夫的党员条件发展党员,只能模糊党和阶级的界限,改变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使党变成一个涣散的俱乐部。我们只有按照列宁提出的原则建立党,才能使党真正成为无产阶级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保证党的思想统一和组织统一;才能使党作为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来行动,从而肩负起伟大的历史使命。要求入党的同志,要从这样的高度
来认识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必要性。 积极为党工作,是指党员有义务担负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并且尽心尽力地把它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要包括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例如,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工作,参加党内教育工作,参加联系群众的工作及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和各种群众团体的工作及社会工作等。党组织要根据具体情况,给每个党员分配适当的工作,并进行检查和指导。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接受并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某一个时期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党的决议代表党员的意志,必须贯彻执行。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不能采取各取所需和阳奉阴违的态度。如果每个党员可以自行其事,那么党的团结统一就会受到破坏,党就没有战斗力。所以,申请入党者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才能加入党的组织。不愿意执行党的决议的人就不能当党员。
5、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为什么把愿意按期交纳党费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之一呢?因为,党员按期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帮助党,更重要的是,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也是检验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一个标志。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里,许多党员省吃俭用,领到一点津贴,首先想到的是交纳党费。有的党员牺牲前还把身边仅有的遗物作为向党交纳的最后一次党费;表现了共产党员高度的组织观念和对党的无限忠诚。在和平的环境里,也有许多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他们当中有的在临终时嘱托亲属将自己的毕生积蓄作为党费交给党,有的将自己劳动致富所得作为党费交给党组织。要求入党的同志应当充分认识按期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应当自觉地按期交纳党费。如果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作出决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对于党章第一条的上述内容,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明确并正确理解,而且下决心去做。因为这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二、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
本专科学生须经过所在团支部推优
一般为三个月
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一般为一年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般为一年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 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三步走”
学生
2. 对于入校前曾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如何计算申请时间?
新生入学入校前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申请时间从申请之日算起。该同志应向所在支部提供以前申请的入党申请书,并由原单位党组织证明申请书递交日期,否则视为未提交过入党申请书。距离申请之日超过三年的,需再次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
3. 指定党员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应及时指定1 ~2 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负责该同志入党前的培养、教育考察等工作。
(三) 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 1. 积极分子考察的形式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期内,应主动找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向联系人递交思想汇报,每三个月至少一篇,汇报内容应包括一篇反映自己思想变化,尤其是对党的追求过程,一篇关于对党的性质的认识,一篇关于对党的宗旨的认识,一篇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内容,每篇汇报为2000字左右(考察期满后,应至少完成4篇思想汇报)。
培养人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如实填入
《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客观、具体。
2. 积极分子考察的内容要求
1)政治思想情况;
2)入党动机端正与否;
3) 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是否体现模范带头作用; 4)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 积极分子考察的主要方法
1)谈、听、看、查。即党支部、联系人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看入党积极分子的行动表现;审查其历史和主要社会关系;
2)积极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定的社会工作,为其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
(四) 确定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接收 1. 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直系亲属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相关情况。 (2)支部综合政审材料的内容
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入团时间、学习和参加工作的简历、担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等;
2)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历次重大政治运动中的表现; 3)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现实表现等; 4)主要优点和存在的不足;
5)本人政治历史的审查情况、奖惩情况;
6)直系亲属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7)党支部委员会的意见,支部书记签字。
(3)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
政审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相关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函调或外调等方式进行。
2.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范围
同事、导师(辅导员)、同学等对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较熟悉的人员。
3. 对发展对象的公示
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发展材料,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发展党员公示由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组织实施。公示内容包括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支部发展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公示的起止日期、接待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来信来访地址等,主动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左右。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生活所在的单位或地区。
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直接受理公示期的检举和举报,并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对在发展计划内、具备入党条件、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属于一般性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