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下发微信群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下发微信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室、各单位:
为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现中心内部已建立多个微信群,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微信群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微信群建立流程
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建立,并将微信群信息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二、微信群管理要求
(一)建群要求
1.新建微信群必须指定微信群名,明确应加人员、微信发布内容及群管理员。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二)信息发布要求
1.信息发布为通报内容需固定频次及时间,按时通报。
2.中心建立微信群只用于公务交流。
3.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则按相关条例进行考核。
4.保持网络畅通,对于在群内反映到的问题,相关部门责任
人争取及时予以回复确认。
(三)微信群管理员职责
1.群管理员由综合办公室指定,执行微信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
2.每日检查群成员,不应加入人员予以剔除。
3.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容有权制止,并指导其到相应微信群发布,有权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篇二:微信群通知
关于开通业务汇报(微信)群通知
各部:
为进一步方便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更加便捷的工作方式和其他方面的联系,决定建立本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群的主要目的
通过建立微信群,实现相关讯息的及时汇报,遇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沟通。
二、入群对象
各部要固定一到二名人员加入这个信息交流平台,负责群内信息的上传下达、沟通交流。
三、相关要求
1、本微信号码不对外公布,只限行内交流。
2、进入微信群的人员要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密码,严禁对外泄露。
3、入群后相关人员要经常登录,及时查看有关信息,积极参与交流,充分发挥微信群的作用。
4、新群开始旧群结束!本群自11月份起使用;
5、群内发送内容按照新的格式要求进行汇报,绩效提成每月汇报,播出时间每天体现。
2014年10月30日
篇三:微信群公告
群公告
各位群成员能够加入该群都是有身份的人,在群内发言时,为了避免产生负面影响,请三思而后言!发言的同时@直接负责人或点名,不要模棱两可直呼相关责任人。拉人加入此群要由该部负责人或以上领导方可操作。群内成员请牢记,如不能遵守群公告者,将会被踢出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