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表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表
篇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辆核查总结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辆核查总结
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1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从2010年5月起全面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要求,对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以汽油或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客货运输车辆,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进行参数及配置核查。对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从源头上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查核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以汽油或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客货运输车辆383辆,配发《道路运输证》383本,没有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高能耗、高污染车辆。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完善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三: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表
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表(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