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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查询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3:58 | 移动端:中国法院网查询

篇一:法律人必备的法律检索能力 超级实用!

【执业技巧】法律人必备的法律检索能力 超级实用!

【中国律师商学院】律师检索能力的培养是需要时间和过程的,养成好的检索习惯是非常重要的,下面介绍的一些法律资源和检索方法,对律师掌握检资料和提高调研能力有一定的帮助。但要说明的是,在信息社会,这些检索资源和工具的发展和变化是很快的,需要日常关注和留意变化动态,才能更好地利用这些工具。

一、法律检索能力

曾有位律师说过:“律师的成功不是来自学历和天赋,而是技能。”学历与法律知识并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高学历并不意味着具备拥有法律技能,空有知识而缺乏法律技能的律师,很难成为优秀的职业律师。

二、法律检索资源概述

《论语?魏灵公》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寓意为在做事情之前,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事半功倍。

关于法律检索工具,google、yahoo、百度等搜索引擎提供海量信息,用户需要在大量信息中搜寻所需要的,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同时,检索获取信息的内容权威性、时效性、相关性和准确性等都无法保证。另外,目前互联网上也出现很多免费查询法律法规的网站,虽然比搜索引擎获取的信息范围少,但也同样存在文件是否有效、是否已被修订、废止、全文内容是否权威等不确定性,不能保证所提供文本的准确性。

(一)中国法律资源(含港澳台地区)

1.主要网络资源

(1)法律数据库或在线法律服务(Legal Online Services)

法律数据库是律师必备的、有效、最方便的法律工具之一,全面权威的法律数据库能为律师提供可靠的法律信息检索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①北大法宝();英文版()

北大法律信息网是北大英华公司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共同创办的大型法律综合网站,创立于1995年,是互联网上第一个中国法律网站,涵盖了中、英文法律法规检索、法学文献、天问咨询、远程教育、法学论坛、司法考试、法律导航等内容,并不断在法律信息内容、功能、服务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

“北大法宝”— 中文在线法律数据库(vip.chinalawinfo.com)是该网站06年改版推出的高端产品,共由14个主体库、9个参考库组成,收录1949年至

今近40万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最高法公报案例、各地裁判文书、案例评析、仲裁裁决、中外条约、大量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法学教程、法学文献、法律释义、实务指南、立法背景资料及WTO文件等信息。内容全面权威、法规收录渠道权威,采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机关提供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有关规定认可的法规文本,校对严格,准确可靠。

北大信息网的英文版()提供中英文对照在线数据库,包括法律法规、案例、公报政报索引、法学期刊索引、税收协定及中国政府白皮书等数据库,翻译迅速准确,为律师从事涉外业务提供很大便利。

“北大法宝”数据库的最大特点是其首创的法条联想功能,不仅能直接印证链接所查文件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其条款,同时提供与重要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裁判文书、法学论文、修订沿革、条文释义、实务指南等全方位的法律信息。为律师全面深入驾驭法律信息提供了平台。

“北大法宝”另一特色是及时详尽标注法律修订沿革信息,通过对我国法律、法规的历次修订及相关法条异动情况的梳理,用户可回溯某条款的历史变动及相关法规、案例、论文等资料。

②国信中国法律网(.cn)

国信中国法律网是由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开发部法规信息处创办,主要包括新法规联机查询、国家法规数据库、法律理论特刊、国家强制标准、人民法院报特辑、律师事务所名录六个栏目。其中,新法规联机查询,内含每月收录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简介和法规全文;国家法规数据库收录了自1949年建国以来全国人大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国务院各部委规章、各地人大法规和政府规章、我国签订的国际条约和公约等,约10万篇法规、5 亿汉字;法律理论特刊包括法律界专家和专业工作者对公众关心的法律进行的解释和评论,以及对法律的介绍和说明;国家强制标准,提供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目录,用户可以下载正文。

目前,该库有Windows版、Web浏览器版和TRS版等多种不同版本供用户任选使用。国家法规数据库的特点是法律法规比较全面和权威。

③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法学文献、律师事务所信息、全国律协行业规范、实用案例、司法考试信息等内容,改网站的主要特色是汇集了全国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信息,以及全国律协的行业规范性文件,可以为律师提供帮助和指引。

(2)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也是律师需要经常浏览的一类信息来源,律师通常需要与各种主管机关打交道。为了更好地提高向机关人员咨询的有效性,事先获得充实的相关材料是很有必要的。全国人大、中央政府、与业务相关的部委网站,以及部分地方政府、机关网站。是获取相关办事指南的有效途径。通常,办事流程及其相关文件要求,都会在官方网站上的“办事指南”栏目中写明。律师在了解了基本的信息后,再针对所做项目的特殊性向机关人员咨询,所获得的信息会更为准确。

①中国人大网()和谷歌

()中键入所需要查找的各级政府或有关部委的名称搜索出来。

(3)法律学术网站

律师需要关注和洞察法律学术界的最新成果,以不断更新法律知识,业内比较有影响的学术网站包括北大法律信息网和中国民商法律网。

①北大法律信息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设立的法学文献栏目,收录了国内200余位法学专家文集,并拥有权威法律学术论文篇,分为法学论著、随笔、书评等子栏目,内容非常丰富。法律专题栏目,紧跟立法、司法、学术界动态,集合精品文献,编辑成高水平的专题,具有很强学术价值。论文和专题均可全文检索,并提供免费下载、打印服务。

②中国民商法律网(.cn)

该网站是人民大学商事法学研究中心创办的,以人大民商法教授所著的法学论文为主,理论价值很高。其栏目设置和内容紧密联系民商法领域的前沿理论与实践,设立学术动态、司法实践、判解研究、判例要览等频道,并定期举办学术沙龙和讲座,推荐该领域内著名学者和理论书籍。该网站致力于学术的交流,偏重重点法学学科的深入研究,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各项功能。

(4)法律媒体网站

律师需要了解和跟进法律、司法结的动态,及时把握国家的立法、司法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这就需要对法律新闻网站经常浏览。在我国新闻门户网站都有法律相关栏目,如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法治新闻频道等等。同时,许多传统法制媒体都在网上建立了平台,如检察日报主办的正义网(),中国法院网(.cn)人民法院报网站(rmfyb.chinacourt.org)等,可以很方便地查询报纸内容。

①中国法院网()

正义网()是检察日报主办的网站,从一开始单纯的作为《检察日报》的网络版,到现在原创网络新闻、影像、司考、博客、人才等频道的建立。正义网已打破原有的报纸电子版,逐步成为一个信息多样化的规范性网站,并常居法律网站排名前列。

(5)律师宣传网站

律师宣传网站是为律师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实习律师需要有意识地扩大自身宣传,在这类网站登记注册,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会增强当事人对律师的了解,增加案源。例如:中顾法律网(http:///)等,这类网站主要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专门网站。定位于普通公众与律师的在线互动,打造案件委托代理的平台。主要栏目包括在线咨询、案件委托、律所、律师库、法规案例库、法律专题、法律人才等。

2.主要法律出版物

(1)公报类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分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各部门公报以及在

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法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性法规、自治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公报上刊登的法规、条例、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对律师而言,公报类文本可作为日常工作之补充,根据执业业务范围需要,一般来讲,常用的公报包括: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报》

该公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编辑出版,采用不定期的形式通过邮政征订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公报主要刊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决定、决议、缔结的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务院的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件是国家法律文件的标准文本。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该公报由国务院办公厅主办,主要通过国家邮政系统面向国、外公众公开征订发行,它是我国立法法和行政法规制定条例所规定的刊登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标准文本,在该公报上刊登的行政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推行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制度,从2004年以后,《国务院公报》开始试行向县级以上的党政机构免费赠阅制度。

③部门公报、公告、文告

此类出版物均为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办公厅、室主办的,是有官方权威性的。根据律师执业范围的不同,可借鉴不同部门的公报,下面只简单列举主要的公报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国家财政部文告》、《中国人民银行文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告》、《国家人事部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报》、《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公报》、《国家版权局公报》、《中国物价公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等等。由于按照新闻出版署新的规定2003年以后上述出版物被改为免费赠阅或不得向社会征订,获取这类文本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有部分出版物取消纸质纸制文本改为电子版本在本部门所办的政府网上发布。

④地方人大常委会公报、政府公报

篇二:律师代理执行案件相关查询工具汇总

律师代理执行案件相关查询工具汇总

随着法院执行难问题日益突出,律师在执行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其精良的专业知识、精准的执业判断、精细的工作技巧,为当事人在执行阶段挽回损失起到了不可小觑的作用。针对被执行人为法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律师可以采用各种方法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而最基础的查询工作就是通过各种信息查询网站全方位360度搜索。现将企业信息查询网站简要介绍如下,以期抛砖引玉,为律师从事执行工作带来思考。

纵观现有信息查询网站,按被执行人注册地区不同,将其分为中国大陆地区和港澳台及海外地区,中国大陆地区又分为针对企业主体相关信息查询、涉诉信息查询、资产信息查询、投融资信息查询四个大类。

一、中国大陆地区:针对企业主体相关信息查询项目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此网站是最常用的查询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平台,按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区分省份查询,在此网站可以查询到基本工商登记信息、企业年报、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其中股权变更信息、股权冻结信息为重中之重。

2、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http:///)

此网站并非是一个官方查询系统,但可以同时查询到工商登记、知识产权、涉诉、执行、失信被执行人等多种政府监管信息,信息含量还是比较强大的。

5、启信宝(http:///)、企查查(http:///)、信用世界(http:///)

这三个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比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不用区分目标公司注册地址分省份查询,可以很清晰的看到目标公司的法律诉讼、对外投资、无形资产、新闻招聘等信息,并可以通过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等反查关联企业,形成关联性关系,并可以形成一份较全面的信用报告。还可以下载手机APP随时随地查询目标公司经营状况。

6、必途网(http://china.b2b.cn/)

此企业黄页上可以查询到中小企业发布的产品信息,分地区、分行业查询,还是相当方便的,当然这只是一个辅助查询的手段,可以从侧面了解到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产品销售途径,为进一步查询目标公司的财产线索提供了相关渠道。

二、中国大陆地区:针对涉诉信息查询项目

1、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cpcc/index.jsp)

可以查询专利、商标、计算机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信息,配合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全面了解目标公司无形资产情况。

2、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

综合了各大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信息,包括股权、房产、车辆等,可以排查目标公司和关联方有无转移资产的行为。

四、中国大陆地区:针对投融资信息查询项目

1、巨潮资讯网(http://.cn/cninfo-new/index)

此为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如果目标公司为上市公司,可以查询到公司相关

披露信息、财务报告,了解目标公司经营状况。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v2.neeq.com.cn/)

此平台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

为了逃避债务,一些“老奸巨猾”的被执行人向海外转移资产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由于还涉及到域外执行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执行难度。被执行人往往把香港作为中转站,将资金输往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或者转移到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通过银联卡境外消费、提现及在香港购买大额保险的手段来转移财产。

现将涉及港澳台地区及部分海外地区的查询网站列举如下,仅供参考:

总之,“执行难”问题一直是摆在司法机关面前的一座大山,当事人拿到一纸判决却无财产可供执行。为了保障当事人利益,对于律师而言,就要有愚公移山的精神,从多种渠道排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协助主办法官进行被执行人财产现场调查工作。律师在执行阶段发挥作用的基础工作就是财产线索的排查,甚至这一工作应该提前到财产保全的阶段进行,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保障债权人债权顺利实现。

篇三:尽职调查常用网站汇总

随着电脑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信息化时代来临。以往很多难以实现的信息收集和整理,现在只需要通过在电脑前“点点鼠标,敲敲键盘”就能完成相应的查询和资讯获取。信息的透明化、公开化,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此情势下越来越多的文件、法规、信息都随之上网,可供公众无条件进行查询。

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结合自身实务经验,整理如下大量调查实用的网站与大家一起分享(以免费网站为主)。

一、主体信息查询

1、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gsxt.saic.gov.cn/

2014年3月1日正式运行,目前已经能查询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依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市场主体的下列信息:(1)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具体包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类型、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地、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登记机关、经营状态、投资人信息、公司主要备案的高管人员名单、分支机构、清算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2)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3)股权出质登记信息;(4)行政处罚信息;(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这些信息都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在该系统内予以公示。

企业年度报告也将通过该系统予以公示,年度报告内容包括:(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第(1)项至第(7)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企业的下列信息也将在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通过系统公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目前公示系统的部分功能已经开放查询,部分信息模块已经建成需要后续由各地工商管理局配套跟进后逐步开放查询。

*技巧一:有些信息在正式的查询项中不能找到,但会在企业年报中披露,比如出资的实缴情况等。

*技巧二: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推出了APP客户端“工商总局”,一样可以查询上述事项,更加方便快捷。

*技巧三:第三方公司,如APP客户端“企业信用查询”已经可以实现,通过查询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名字查询所有关联企业。

2、各省、市级工商局网站

这些地方性的网站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上线之前,可以说曾发挥巨大的作用,这些网站以前提供过信息公示系统所查询的主要信息,如果各位不能在国家级的网站上查到,说不定到这些地方性的查查也会有所发现。但随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强力推进,估计各地方性的工商局网站必将被取代。

3、各省、市级信用网

这些网站是地方性主导的,一般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办为主,如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qyxy.baic.gov.cn/、浙江企业信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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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拍卖减少了拍卖费用,竞价方便,越来越多的法院把没有争议比较干净的资产都通过这个方式进行拍卖,相信涉诉的信息会越来越多。目前全国绝大部分法院已经通过淘宝司法拍卖进行。

8、享法实用工具

网址:http://co.linklaws.com/

这个是一个专门提供法律工具的网站,里面的法律工具种类很全,包括费用计算、案由、罪名、企业信息查询等。该网站除了实用的工具,在信息检索中还集成了10个大类的综合信息搜索,尽职调查所需的各类信息的查询和检索都可以在里面完成。这些功能使用起来十分方便,是提高律师尽职调查效率的好地方。

9、其他网站

如北大法宝、威科、律商、无讼、OpenLaw这些网站都有案例信息的收录,有些甚至比官方网站更新更快,因此值得一搜。

三、财产信息查询

1、国土资源部子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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