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水费调价通知
自来水水费价格上调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租户:
根据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水务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对长沙市城区(不含望城区)供水价格,从2012年2月1日起调整。
本大厦为商务写字楼,根据长沙水务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中的“行政事业”用水标准。物价局调价后“行政事业用水”基价为4.08元/吨,结合本大厦二次供水的实际情况,实际用水价格为:供水基价+(供水基价×用水损耗)+供水加压电费=4.08元+(4.08×8%)元+0.4元=4.8元/吨。
物价部门统一规定,从2月1日新价格执行之日起至第一次抄表期间的水费,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时方可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注:本大厦已于2月2日执行了2月份第一次抄表,并已与各位业主、租户确认,后期水费按新的执行标准收取,不再另行通知。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长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6日
篇二:关于调整生活水电费的通知
深圳市源广浩电子有限公司
YGH人字通〔2015〕002号
关于调整伙食费、水电费的通知
由于社会市场之民生物资价格的不断攀升,根据我公司宿舍食堂用餐及水电使用的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讨决定,对食宿费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1、餐费:由原来的240.00元/月,调整为280.00/月,只吃中餐由150.00/月,调整为180.00/月;
2、水电费:由原来的50.00元/月,调整为60.00元/月,夏季使用空调超出部分各宿舍成员分摊;
3、食堂工作人员每月休息两个周日,法定节日照休,请大家知悉;以上资费标准从4月1日开始执行。此后根据社会市场价格变化,由人事行政部及时作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人事行政部
2015-3-28
呈报:董事长 抄送:总经理、各部门、公告栏。
年3月28日 人事行政部印发
篇三:关于调整xx商户水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xx商铺水费价格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商户:
xx商铺内用水将实行计划用水和阶梯价格,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费价格
计划内用水,执行一级水价,即每吨1元。具体水价共分四级:一级水价1元/吨;二级水价2.1元/吨;三级水价3.2元/吨;四级水价4元/吨。
二、计划用量
租用面积:100㎡—500㎡之间,每100㎡每月计划用水1吨;
租用面积:501㎡—900㎡之间,每200㎡每月计划用水1吨;
租用面积:901㎡—1500㎡之间,每300㎡每月计划用水1吨;
租用面积:1501㎡以上面积,每增加500㎡,每月计划用水1吨。
计划内用水,每吨按一级水价计费,超出部分按二级水价计算,成倍超用水量,按三级或四级水价计费,具体收费计算量以收费单为准。
三、执行时间
新的阶梯水费价格自2015年6月执行。 四、缴费办法
收取6月份水费时,同时对欠水费商户的拖欠部分开始收缴。新收费标准每执行一个月,同时收取之前拖欠水费商户的一个季度的水费(捆绑式收取),否则不接受只缴纳新的水费款项。
五、计划用水量和等级阶梯价格图表说明
特此通知
Xxxxxxx管理中心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