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论文?写好论文?免费论文网提供各类免费论文写作素材!
当前位置:免费论文网 > 美文好词 > 工作报告范文 > 执纪审查分析报告

执纪审查分析报告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45 | 移动端:执纪审查分析报告

篇一:执法执纪总结

执法执纪工作总结

在监狱党委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及单位同事的支持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在监狱党委年初提出的奋斗目标,以确保监狱安全为首任,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以“岗位大练兵、执法大培训”活动为契机,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警队建设,全面开展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同志们的一致认可。为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及时弥补不足之处,为今后的工作夯实基础,现就对我工作的具体情况作详实总结如下:

一、坚定执法理念,促进执法执纪工作;

在全年的各项工作中,本人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及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业务知识,深入领会到了执法执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认真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去。

二、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教育治本的理念

在2012年第一季度的执法执纪工作中,本人坚持树立“业务过硬、教育先行”的思想,认真参加监狱、监区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立足科学文明管理,严格公正执法的工作理念,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和提升工作业务能力。

一、立足职责需求,找准位置,充分发挥作用。

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妥善处理好履行职责与监管工作之间的关系,确定了为监狱全局服务的指导思想,与监狱党委、纪委、监区支部密切联系,保持了高度一致,围绕中心开展工作。

二、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推进监区全面工作稳健发展。 本人在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的同时,坚持以廉洁从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影响和带动身边的民警,在加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建设,以“六条禁令”、“九条规定”为行动准则,坚持廉洁自律,克已奉公, 以身作则,把“四勤”: 即眼勤、腿勤、手勤、脑勤的做事方式充分体现在了工作的方方面面,并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谋求监区各项工作的良好发展。我坚持做到了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着力点,充分利用 “创先争优”、“爱岗敬业、奉献无悔”、“廉政文化活动月”等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的协助监狱党委、纪委以加强民警教育为基础,构筑民警思想道德防线。

同时,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针对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对监区领导、党员干部、民警履行职责、执法执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制止纠正和报告,有效地杜绝了民警殴打、体罚罪犯和与罪犯有拉扯不清的现象发生。不断校正了民警的执法尺度,实现了严肃、公正、文明执法。

(二)我在坚持通过“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治理活动”回头看,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廉洁自律、反腐倡廉、严格文明执法意识,巩固专项治理活动成果,为监区执法执纪整体质量不断上升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不足之处及努力方向:

回首近期工作的点滴,虽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以及广大民警的尊重,但我仍清醒的看到了自身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自身业务能力还需不断努力;对民警的管理教育、监督力度上还应加强等。

针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我将立足改进完善,使自己谦虚谨慎地找准了自己的位置, 不断进步,努力提高自身执法执纪素质,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立足岗位职责需求,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力配合好监区工作全局,立足新目标,继续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争取再创新的佳绩,为我监区、监狱各项工作的稳健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二:市直部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研报告

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的典型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建议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

态”,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思想的延伸、深化和具体化,是我们当前监督执纪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纪委的派驻机构,如何理解和实践“四种形态”,客观评估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准确分析原因,合理制定对策措施,更好地把“四种形态”落实到位,是我们必须认真加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一、 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现实意义

一是“四种形态”体现了纪法的区别。法律约束的是全体公民;党纪是党的内部规定,管理的是全体党员,从逻辑上讲一个组织的内部规则必定比国家法律严格。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党肩负着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也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要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严于法律。 “四种形态”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用纪律对绝大多数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只把极极少数的涉嫌违法的交由约束普通公民的法律来制裁,体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思想。二是“四种形态”彰显了党管党治党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采取了一系列正风反腐的强力举措,一批“老虎”、“苍蝇”应声落马,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这些“老虎”、“苍蝇”毕竟只是少数,只管少数是治标,管全面、保证大多数党员是好的才是治本。“四种形态”正是通过教育多数、医治少数、挽救极少数等层层努力,最终让绝大多数的党员都能“健康”而充满活力地为党工作,为人民奉献,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领导力和战斗力。“四种形态”从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起,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两道堤坝拦截阻断党员滑向犯罪深渊的过程,体现了对抓早抓小时机的精准把握。

三是“四种形态”指明了监督执纪的步骤。“四种形态”层层递进,对应的问题越来越重,适用的人数越来越少,指明了监督执纪的环节和步骤,划出了治病救人的层层防线,是党内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的实践遵循。第一步,“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重在“治未病”,搞预防,让大家远离纪律底线。第二步,“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重在“治微恙”,对触碰纪律底线的党员,抓早抓小,及时点刹、叫停,防止小错变大错。第三步,“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重在“治重疾”,对那些前两步措施没有产生明显成效或者“漏网”、严重违纪但还没有违法的少数党员,下猛药、出重拳,作最后的挽救。第四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重在“处不治之症”,对完全突破纪律,已经触碰法律底线的极极少数党员,交由法律惩处。

二、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党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纪律观念淡

薄、缺乏一定敬畏心意识和纪律观念的问题。主要表现:对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认为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大家都很现实,党员也是人,也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对党员管是应该的,但没有必要管得这么严、这么紧;对纪律要求学习掌握不到位。把纪律放在一边,不学习,不了解,触犯了纪律还不知道,讽刺性地践行了“不知者无罪”。对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清。认为违法是大事,违纪是小事,背个处分无所谓。有的甚至不怕处分怕通报,把面子看得比纪律更重要。

二是工作不到位。特别是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还一定程度的存在着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四种形态”要求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成为大多数,这对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精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不担当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三种。第一是做“和事老”,拉不下脸。在派驻纪检干部中表现较明显。他们对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认识不清,觉得到纪检监察岗位就是组织给安排个位子、提个职级,作为驻在单位的党组成员,不敢监督一把手,对于其他同事下不了手,不如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混个好人缘,只要不被外界发现问题就行了。第二是当“和平官”底气不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求不高,把自己完全等同于一般党员,在监督执纪上腰杆不直,瞻前顾后。第三是怕“找后账”。心存顾虑,怕得罪人。落实“四种形态”,那些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或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的人都还在岗在位,会不会心存怨恨、明里暗里挟私报复,考核测评还在本单位进行,害怕跑票。这些客观上都会让纪检监察干部有所顾虑,产生怕的心理。

三是能力不全面。落实“四种形态”是新实践,需要新的全面的综合能力素质来支撑。首先要具备发现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首先就是要发现问题,早发现才能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其次要有良好的沟通的能力。批评、处分、处理都是手段,目的是要让被批评、处分、处理对象改正错误,如何让他们心悦诚服地接受并且自觉自愿地改正,而不是对组织、对纪检干部心生怨恨,情绪对立,需要良好的沟通能力

和沟通技巧。第三是运用和掌握处理尺度的能力。落实“四种形态”是要通过四种手段来管理党员,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在同类问题的处理上尺度要一样,不能有的轻有的重,产生党内不公平现象,也就是不能解决掉一个问题,同时又出现出新的问题,这样执纪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上述种种能力都是亟待提高和增强。

三、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对策建议。

一是夯实“两个责任”。落实“四种形态”,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样重要,缺一不可,并且相互促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履行得好,纪委的监督工作就会更顺利,效果也会更明显,反之亦然。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语的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深化”三转”,回归主业主责,把职能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把精力和工作重点转到监督执纪上。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旗帜鲜明地进行纪律宣传教育,真正唤醒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纪律意识,让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载体和途径,确保教育效果。做到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突出重点、连续不断;实行正反面教育相交叉,实现对比鲜明、生动有力;实行点面结合统一,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白。大力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

篇三: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

态”

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既是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

深刻领会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

首先,要有历史的回放和思考。我们党是有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都始终坚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理念,始终坚持严明党的纪律。比如,大家十分熟悉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我们党在革

命战争年代重视纪律建设的具体体现;毛泽东同志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这是当前我们党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得出结论,纪律就是我们党的生命,必须始终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

其次,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化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是纪律建设的重大创新,其意义就在于通过有效管用的方式,贯彻落实“全面”和“从严”两个方面的要求。“全面”就是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用纪律管住8700多万党员和436万个基层党组织,而不是仅仅管住“极极少数”的严重违法犯罪党员干部。“从严”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要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必须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第三,要从标本兼治的角度深刻领悟。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大量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规律: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且发展的轨迹往往都是一样的:先从出现违纪苗头到逐步越过纪律底线,之后又从一般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最后量变引起质变,演变为严重违法犯罪。同时,从违纪人员数量看,也是按照上述轨迹依次递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着眼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通过设臵层层防线,一级一级地进行阻挡和处理,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因此,持之以恒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立足党的纪律扎紧笼子,就是坚持抓早抓小促进治本,就是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四,要从我们党一贯的方针政策进行理解。早在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中,毛主席就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指出“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这就是惩前毖后的意思”,“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

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过去有一种倾向,纪委往往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对一般违纪往往不重视,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等“养大了”再办,一处理就只能“算总账”。从结果上看,造成我们的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老虎”究竟是怎么长大的?不少都是一路腐败、一路带病提拔过来的。通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小节”抓起,严明党的纪律,可以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把“好同志”与“阶下囚”中间曾经组织不管、纪律不管的地带改造成“带电”的缓冲区,防止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出现。这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正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严格依据纪律的尺子进行划分的,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纪情形或苗头,且各个形态之间呈现明显的违纪轻重和处臵层次之分,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不能臵身事外。这是各级党委和纪委履行党章所赋予职责的重要遵循。

首先,要紧紧扭住“常态”不放。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由党组织出面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让本人红红脸、出出汗,而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放水养鱼。这项工作一旦成为“常态”,使党内生活正常化,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就会远离纪律底线,不至于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其次,要正确把握“大多数”。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只要一发现就要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相对被重处分的违纪党员而言,此类情况应该成为“大多数”,这也体现了对党员干部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有利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

第三,要坚决惩处“少数”和“极极少数”。正如一片森林中出现病树、烂树的概率总是存在的一样,作为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个别党员干部也可能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走上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犯罪道路。对这些党员干部,构成严重违纪的,必须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如果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违法,必须果断进行立案审查。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党中央的态度十分坚决,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强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要


执纪审查分析报告》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csmayi.cn/meiwen/25898.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