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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3:51 | 移动端: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

篇一: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价监管、确保不出现住房高价地的紧急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

国土资电发[2011]1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价监管、确保不出现住房高价地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监察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八项新措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勇担责任,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切实维护好地产市场的稳定现就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防出现高价地影响市场预期

近几年来,部分城市商品住房建设供地中,出现少数高价地块,引发社会热议。地价不是决定房价的主要原因,但高价地影响社会预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的调控政策和要求,各地要密切跟踪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认真分折检测房价地价变化情况,研判土地供需和地价变化态势,切实把握好房地产用地出让节奏和时序,严防出现各类商品住房高价

地扰乱市场预期,破坏市场稳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拟供应地块的评估,结合政府确定的合理房价和责任考核目标,对可能在公开出让中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成交楼面地价超过周边地价的,一律暂停出让,已公告的要立即撤销公告,重新调整出让方案,研究确定合理竞地价上限,采用竞争达到合理地价上限后改竞配建公共租赁房面积或“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等方式确定受让人,把地价降下来。在3月底前,凡未按时发布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市县,一律不得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以外的商品住房供地。商服与住宅混建的地块,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应划清建筑面积,原则应建限价房、保障性住房或公租房,避免出现住房用地的高价地,也有利于抑制高房价和投机投资。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市县出让公告的审查,及时掌握拟出让宗地的具体情况,确保不出现高价地。

二、加快2011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公布工作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2011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11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必须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用地“应保尽保”,住房用地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佳.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甩地供应计划总量的70%的要求。要

认真总站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大调研和协调力度,进一步提高今年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前考虑全年计划编制与实施的衔接,准备好预案,避免出现年底计划完成率偏低等情况。

三、认真做好房地产用地管理相关问题的研究为更有效地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政策,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存在的认识不统一、影响因素多、调控任务重的实际,部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省会城市并再找一个住房价格较高的二、三线城市为单元。就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分析、地价与房价关系、土地收入构成、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为主要内容,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实事求是的分析两个城市的现状,于2月底钱形成分析报告报部利用司。报告要以数据和事例为支撑,分析要深入浅出、观点鲜明,对存在的问题要有解决的意见或建议。部也将组织研究小组,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向政府主管领导同志汇报,结合本省(区、市)实际,做出统一的贯彻落实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到各市县,要提高敏锐性,密切关注土地市场动向,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维护土地市场平稳运行。

篇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

急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近期,各地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为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要求

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关系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强调征地拆迁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2011年3月,中纪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要求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国务院颁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依规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自觉性。但是,各地在加快发展中,用地需求猛增,土地征收拆迁任务加重,因各种原因引发的违法违规土地征收拆迁行为,有增加趋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好中央一系列规定要求,一把手亲自抓。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出发,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加强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二、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中对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采取多元安置途径、做好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规范征地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拆迁中要认真执行,加强管理。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迁建安置、货币安置或实物补偿等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组织征地公告,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有意见的,要认真反复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要依法规范实施,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问题。

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突发事件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做好征地拆迁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征地拆迁前,要分析评估易引发不稳定风险的环节和因素,提出预防和化解不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征地拆迁实施中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有关沟通协调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避免矛盾积累激化。要建立应急预案,对征地拆迁突发事件,要及时分析原因,主动向政府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征收拆迁中做好宣传引导、化解不同意见及组织实施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认真做好征地拆迁群众信访工作,深入到问题反映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改进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四、开展全面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本省(区、市)内各项建设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征地拆迁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继续实施征地拆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省(区、市)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和落实征地拆迁相关制度规定,有关完善落实情况连同全面检查整改结果汇总形成报告,于2011年7月底前报部。

[新闻1+1]征地拆迁,紧急通知!(2011.05.16)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新闻1+1):国土资源部下发了一份紧急通知,细细读来这份通知,用词可谓是很严厉,心情也不可谓不迫切,那么对于已经存在的强行的征地和拆迁的现实,这份通知可以带来怎样的改变呢?

评论 观点: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利用土地与民争利

主持人:要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但是似乎和发生的强征强拆的事件相比,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比例就相对低的多,为什么会这样呢?

特约评论员: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碰到了法律和利益打架的问题,对于地方来说,各种用地需求,包括国土部这次的通知里面也说了,因为地方各种各样的用地需求,不排除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的确为了短期的利益,甚至是私利以土地来与民争利。实际上,这些巨大的利益,有时候是规避法律的。

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对征地拆迁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征收拆迁中化解不同意见的途径,改进工作。与此同时,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征地拆迁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住宅楼夜间遭强拆 光缆被毁千余用户通讯中断

5月13日夜,安庆市开发区老峰镇迎江工业园附近发生了一起野蛮拆迁导致电信光缆受损事件,不仅造成该房主二层楼房在不知晓的情况下被夷为平地,还造成千余用户和该工业园内20余家企业固话和网络中断。目前,房主已经报警,电信抢修工作已经结束,辖区老峰派出所已受理在查。

哈尔滨一棚户区五户被强拆 居民门牙被打掉

“我们家和邻居一共5家,一夜之间被铲平了!家里所有生活用品和家当全都埋在废墟里了。这叫我们可怎么活

啊?”5日,家住哈尔滨市呼兰区居民吴女士带着哭腔对记者说。原来,在呼兰老城区一片已经纳入开发商待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区,在“五一”小长假前发生了一起拆房事件。5户居民家房屋半夜被人用重型机械铲平。据吴女士介绍,此前其中一户居民,丈夫门牙被打掉,腿被打伤。对此,哈市呼兰区拆迁办明确表态,如果此事与开发商有关,则可定性为暴力拆迁,将吊销其拆迁许可。此外,警方正在全力缉拿犯罪嫌疑人。

国务院:征地拆迁引恶性事件将严惩

2011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年“纠风工作”的八项主要任务,致力于纠正涉及政府机关和教育、医疗、住房、食品等行业的不正之风。意见称,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今天我们来关心一下国土资源部刚刚下发的一份紧急通知,细细读来这份通知用词可谓是很严厉,心情也不可谓不迫切,对于已经存在的一个强行的征地拆迁的现实,这份通知可以带来怎样的改变呢?

(播放短片)

解说:

下发军令状,坚决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征地需先安置后拆迁,征地拆迁要合理补偿,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标题不同,位置却都显著,而内容也来自一个共同的出处。今天各大媒体都在聚焦一份来自国土资源部的紧急通知,聚焦强征强拆。

新闻口播: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展开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征地拆迁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对于发现存在……

解说:

今天国土部的官方网站上,这份紧急通知也同样是头条。从媒体的反响再到国土部重视,似乎都能够捕捉到这份通知的份量。

严之尧:

不管从媒体,从部里面调查,现在强征强拆的情况相对是有所抬头。所以老百姓的问题是国家最大的事,所以我们部里面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积极下发了紧急通知。

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开展全面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这份通知之中四项内容目的在于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主持人:

对于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和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必须立即制止,进行整改,并积极采取措施来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

解说:

对于如何落实,这份紧急通知也提出要求,各省(区、市)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和落实征地拆迁相关制度规定,有关完善落实情况连同全面检查整改结果汇总形成报告,于2011年7月底前报部。而实际上近期有关部门针对土地问题措施不断。

新闻口播:

今天下午的四点国家土地督查北京局,约谈了违法用地严重的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拉开了地方土地督查局约谈和问责的序幕。

公安部近日制定下发文件,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近年来出现了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违背农民意愿,强征强建等一些急需规范的问题,侵害了农民的权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解说:

实际上这样的措施如果追溯到去年,还有很多,而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也在这份紧急通知中位列四项要求的第一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好中央一系列规定要求,一把手亲自抓,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出发,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加强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了,最近强征强拆的情况相对有所抬头,所以一上来先请王教授给我们解释一下,最近有所抬头,原因何在?

王锡锌 特约评论员:

我觉得其实还是整个推动对于土地收益的依赖这样一种基本的观念,以及基本的发展模式,可能没有改变,其实我们从一系列的紧急通知这里面,解读到的大概是两个意思。第一个,中央各个部门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也发现了问题的紧迫性,但是一系列的紧急通知,其实也表明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有可能有增强的趋势,所以紧急通知本身应该说很重要,也很及时,但是更重要,更有应对性的应该是如何保证紧急通知中所规定的措词严厉的那些手段,能真正地落到实处。

主持人:

除了这些紧急通知之外,我们也知道从今年1月份开始新的拆迁条例就开始实施了,那个时候人们判断,说这个一实施应该说强征强拆的现象会减少,为什么恰恰这个时候又有所抬头呢?

王锡锌:

首先我想说的,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出台,应该讲对于规范国有土地上,也就是城市里房屋征收补偿等等方面,应该说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要看到,今天随着城市化进一步的加快,发展的速度加快,以及工业化由城市向农村的发展,对集体所有土地,农民土地这种需求应该说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既然城市的这一部分征地已经有了规范了,其实有可能反而会引发在集体土地上一些征地的行为会增多,对集体土地的需求会增大,而且由于这方面,相应来说有些规定还相对滞后,所以这里问题的高发,一方面与我们用地的需求增加有关系,另外一方面也向我们提出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的规范,可以说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

主持人:

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在农村类似的现象似乎更突出一些,刚才您说到了这样的紧急通知逐个地下发,究竟谁来实施,在这次紧急通知当中,我们看到有一句话说的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好中央一系列规定要求”,最后是一把手亲自抓,我们从复杂的句子当中来看的是,各级的国土资源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这个力度您觉得够不够?

王锡锌:

这个力度从国土资源部角度来说,它已经做到了最大力度,因为这只是一个国土资源部对它下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些国土资源厅局所发的要求,也就是说它是一个系统内部的发文,能够要一把手直接抓,负总责,这已经是一个最

篇三: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几个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几个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质量,保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基本农田保护是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地在规划修编中,必须按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关于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的要求,保证划定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我部已拟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见附件一),待国务院审批后再正式下达,但各地修编规划时应先按所列指标严格控制使用。各地要将基本农田面积指标和我部下发的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一并层层分解,最终落实到具体地块。 二、要严格确定各级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明确标示在各级规划图上。省级规划应当确定每个设市城市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地级以上城市的规划图件应当标明城镇和村庄分阶段的建设用地区界线。 三、规划用地分类应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以利于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具体地类调整,暂按本通知附件二执行。 四、现在离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施行的日期(1999年1月1日)只有一个多月,时间已十分紧迫,各地应在前一时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紧做好规划修编和审查工作。各级规划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以及审查中已发现的其他问题,应及时加以纠正、补充,确保规划质量。省级规划和依法须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今未报国土地资源部预审的,一定要按照《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42号)要求,于12月15日前组织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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