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造价合同中常用付款比例
常用的几个时间节点、分摊比例
1、涨价风险范围:材料上下浮动5%,机械设备上下浮动10%
2、综合单价予以调整的范围:当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可以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3、工程预付款:一般为工程造价的10%~30%
4、进度款:一般为工程计量价款的60%~90%
5、质保金:一般为投标价格的5%
6、总承包服务费:仅管理协调1.5%,仅管理协调、配合的:3%~5%,甲供材料:1%
7、暂列金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
8、工程价款调整:指数调整法、造价信息调整法。
指数调整法:应得工程价款*{不调值比重+[各调整比重*(本期指数)/(投标时指数)]-1} 造价信息调整法:调整的价格为还未购买,将要购买的;并且在购进之前必须报监理和业主对调价的材料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确认,方可调整。
9、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时限:从投标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时算起
1) 500万元以下项目:20天内
2) 500万元~2000万元:30天内
3) 2000万元~5000万元:45天内
4) 5000万元以上:60天内
篇二:建筑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计算
例1 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了某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工期为10个月。业主(发包人)与施工单位(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内容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1200万元。
(2)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
(3)扣回预付工程款及其他款项的时间、比例为:从工程款(含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预付款,预付款分三个月扣回。预付款扣回比例为:开始扣回的第一个月,扣回预付款的30%,第二个月扣回预付款的40%,第三个月扣回预付款的30%。
(4)工程质量保修金(保留金)为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3%,最后一个月一次扣除。 (5)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月结算。 工程各月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如表所示。
问题
(1)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该工程的起扣点为多少?该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多少?
(2)该工程各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
(3)在合同中承包人承诺,工程保修期内若发生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在承包人接到通知后的72h内到现场查看并维修。该工程竣工后在保修期内发现部分卫生问的墙面瓷砖大面积空鼓脱落,业主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多次催促其修理,承包人一再拖延。两周后业主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1万元,该项费用应如何处理? 答案
(1)工程预付款为: 1200×20%=240万元 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为:1200×60%=720万元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 1200×3%=36万元 (2)各月应拨付的工程款:
1~3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320万元;累计工程款为320万元。
4月份:应拨付的工程款为130万元;累计工程款为:320+130=450万元。 5月份:南于累计工程款与预付款之和为:
450+130+240=820万元>起扣点720万元,因此从5月开始扣回工程款。 第一个月扣回预付款的30%,即240×30%=72万元。
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130-72=58万元;累计工程款:450+58=508万元。 6月份: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140-240×40%=44万元;累计工程款:508+44=552万元。
7月份: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140-240×30%=68万元;累计工程款:552+68=620万元。
8月份: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130万元;累计工程款为:620+130=750万元。 9月份: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110万元;累计工程款为:750+110=860万元。 10月份应扣除工程价款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36万元。
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100-36=64万元;累计工程款为:860+64=924万元。 (3)1万元维修费应从承包方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例题2:
某项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承包人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问题]
1.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2.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解]
1.估算合同总价为:5300×180=95.4万元 工程预付款金额为:95.4×20%=19.08万元
工程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起扣留,因为第1、2两个月累计工程款为: 1800×180=32.4万元>95.4×30%=28.62万元 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19.08÷3=6.36万元 2.每月进度款支付: 第1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800×180=14.4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4.40×0.95=13.68万元<15万元 第1个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0(不予付款)。 第2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l000×l80=18.0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0×0.95=17.10万元 13.68+17.1=30.78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30.78万元 第3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60×0.95=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36万元 20.52-6.36=14.16万元<15万
第3个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0(不予付款)。
第4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60×0.95=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36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14.16+20.52-6.36=28.32万元 第5个月
累计完成工程量为5400 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100m3,但未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所以仍按原单价结算。
第5个月工程量价款为: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36万元 20.52-6.36=14.16万元<15万元
第5个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0(不予付款)。 第6个月
累计完成工程量为5900 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600 m3,已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对超出的部分应调整单价。
应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5900-5300×(1+10%)=70 m3 第6个月工程量价款为:70×180×0.9+(500-70)×180=8.874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8.874×0.95=8.4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4.16+8.43=22.59万元
例题3
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额为10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承包合同规定: (1)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额的60.83%; (2)材料储备天数为90天;
(3)工程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业主在最后一个月扣除; (4)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由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见表:
工程结算数据表(万元)
问题:
(1)本例的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是多少?
(2)1~8月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答:
90
(1)本例的工程预付款金额=1000?60.83%??150万元
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计算:1000-150÷60.83%=753万元
(2)1~8月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 1~8月完成440万元;9月完成160万元,累计完成600万元;10月完成170万元,累计完成770万元,770万元>753万元,因此,应从10月份开始扣回工程预付款。
1)1~8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440万元 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440万元 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440万元
2)9月份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160万元 9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60万元
3)10月份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170万元 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
篇三: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
在工程施工合同中,预付款可分为动员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两类。
1.动员预付款
动员预付款是指在承包商中标后,由雇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一笔无息预付款,作为供承包商使用的工程动员费用,例如用于临时工程的建设、材料订购以及工程设备购置或租用等。雇主在以后的月支付中将动员预付款分期扣回。
(l)动员预付款数额的确定,可先由雇主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个幅度,一般为合同价的15%左右。
(2)动员预付款的支付条件是:
l)雇主、承包商之间的协议书已签订并生效;
2)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已向雇主提供了履约担保;
3)承包商根据合同的格式与要求已提交了等同于动员预付款数额和币种的预付款保函。
(3)动员预付款的支付,一般情况下在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工程师应向雇主发出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而雇主应在收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后向承包商支付动员预付款。
我国部颁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动员预付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金额应不低于总金额的40%,第二次支付需待承包商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支付。部颁条款也规定,承包商可只提交第一次预付款保函,第二次预付款不需要保函,
而用进入工地的承包商设备作为抵押,代替保函,具体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办理。
(4)动员预付款的扣回,一般依据下述三条规则:
l)开工后一段时间才开始扣;
2)完工前一段时间扣完;
3)每月平均扣回或按所完成工程价值的比例扣回。
具体在操作中,按照合同规定办理。
2.材料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是指雇主以无息贷款形式,在月支付工程款的同时,提供给承包商的一笔用以购置材料与设备的价款。雇主在以后的月支付中陆续扣回。
(1)材料预付款的支付条件:
1〉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均符合规范要求;
2〉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商和工程师共同验点人库; 3〉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应该指出,支付了材料预付款,并不意味对此材料和设备的最后批准。
(2)材料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上述条件后,承包商可向工程师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支付。工程师审核后,按实际材料价格的75%~95%,在月支付款中支付。部颁条款规定,材料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六个月内,在每月支付款中平均扣
回。
材料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按照合同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