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应急疏散演练通知
关于举行2014级新生应急疏散演练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普及突发事件疏散逃生常识,从容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新生军训期间举行突发事件疏散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地点、内容
1、时间:2014年9月16日下午15:00
2、地点:学生公寓学 5、6、9、10、11、12、17楼
3、内容:主要针对可能遇到或出现的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学生个体或群体怎样有序、有效的实施逃生和疏散进行演练。
二、参加人员
全体2014级新生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演练指挥组,下设疏散引导组、安全组、宣传教育组 演练总指挥:任留钦
副 总 指挥:刘盛贤、孙政、张衡宇、胡永
指挥部成员:学工处、保卫处、团委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分管副书记、有关军训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负责疏散演练的组织领导。
1、疏散引导组
组 长:刘盛贤
副组长:张侠
疏散引导员:各楼楼长、管理员、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分管副书记、有关辅导员、有关军训教官和公寓工作人员。
其中:各楼层离楼梯口最近宿舍的寝室长为该楼层的疏散引导员;公寓管理员为一层安全出口的疏散引导员。主要负责疏散过程的组织实施。
2、安全组
组 长:孙政
副组长:胡永
成员:分管副书记、保卫处全体人员、各班辅导员和有关教官,主要负责疏散演习有关安全事务和安全教育。
3、宣传教育组
组 长:张衡宇
副组长:李珂
成 员:李珂、学工处、团委、各二级学院专职辅导员,主要负责疏散演习的宣传报道和氛围营造。
四、演练前的准备
1、全体参加演练的学生在宿舍待命;
2、全体参加演练人员及工作人员各就各位,做好演练准备工作;
3、演练指挥部负责人讲话。
五、演练程序
演练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是学3、5、6楼学生,第二批次是学10、17楼学生,第三批次是学11、12楼学生。
1、总指挥任留钦副院长宣布演练开始;
2、指挥组成员胡勇拉响警报;
3、警报响起,各指挥成员、疏散组、引导组、安全组全体成员,根据演练要求第一时间进入预定岗位;
4、当警报声停止,各楼组织学生有序撤离。全体学生在楼层疏散引导员、有关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按应急方案的要求进行疏散;
5、公寓管理员、教官必须在一层安全出口处指引学生迅速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区域,有关学院分管副书记、各班辅导员协助完成;
6、演练结束后,各楼迅速集合,各教官清点人数,及时准确汇总到演练指挥组;
7、指挥组对演练作总结,提出相关要求,宣布本次演练结束。
六、疏散线路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1、各楼疏散路线和最终集合场地:学生听到疏散指令后,按照最近可行路线立即军训地点集合,由教官清点人数,并汇总到演练指挥组。有身体疾患的学生原则上不本次演练活动。
2、疏散原则:(1)各楼以楼层顺序疏散,以宿舍为单位组织疏散,严格按照先一楼,再二楼,依此类推,最后顶楼的顺序进行;(2)靠近楼梯的宿舍先疏散,其他宿舍按指定的路线依次疏散;(3)疏散过程中,严禁学生喧哗和打闹,做到安全、迅速、镇静、有序疏散;
3、疏散演练中,全体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演练前,各班教官、班主任辅导员要召开专题会进行布置,强调学生在演练中不准大声喧哗,必须认真听从教官和疏散引导组成员的指引,并做好演练前的预习,关键是在楼道、楼梯中撤离时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成半弯腰姿势迅速撤离。撤离当中要互相帮助,互相谦让,特别要注意安全。
演练警报声响起后(或演练开始命令下达后),全体学生应迅速按命令行动,负责把门的同学要及时将两门打开,安全员及时将本层学生有序从两门疏散。在狭窄的楼梯间行动时可保持两路纵队进行疏散,必须保持安静,听从指挥,楼道中千万不要拥挤、推搡他人,行进时不要蹲下系鞋带,防止踩踏;在两头楼道口疏散时可以保持两路纵队下行,其中一排扶靠楼梯扶手一排扶靠墙壁,以比较快的速度、有序撤离宿舍楼到指定位置集合。特别要求疏散引导员、教官要坚决果断的控制好撤离的速度,防止踩踏发生。
4、各楼层疏散引导员要在本层撤完后,及时通知上一层引导员下达撤离命令,做到密切配合,严防在走廊楼梯口等狭窄位置处发生拥挤踩踏现象。
七、演习工作总结
1、各学院分别组织演习活动总结;
2、可由演习工作指挥组成员对次此演习工作进行简要讲评和总结。
3、保卫、学工处对有关材料进行汇总、总结。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篇二:关于部分职称证书使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关于部分职称证书使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厦建筑〔2010〕65号
索引号:XM00116-55-01-2010-087 发布机构: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0-11-26 ]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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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近期,经调查核实,审批部门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人事教育处”的职称证书(以下简称“××办”职称证)均为冒用某单位名义办理的假证。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现将职称证书使用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质备案和参与工程投标等活动中提供的“××办”职称证将被认定为无效证件,并按提供虚假材料予以处理。
二、本市注册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人员不得使用“××办”职称证,企业应于12月15日前将系统中已使用“××办”职称证的人员自行删除或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变更职称证信息。
三、所有建筑业企业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网上“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中的备案人员均不得使用“××办”职称证,企业应于12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将系统中已使用“××办”职称证的人员删除或变更职称证信息。
四、在申请行政许可、投标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所有建筑业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2201634,8122663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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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关于冬季用电安全的紧急通知
关于冬季安全用电的通知
进入冬季以来气温逐渐下降,随着公司用电量的增加,是用电安全事故的多发期。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用电安全管理,给公司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切实消除和杜绝各类用电安全隐患,确保正常的生产经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避免在一个电源插座上安插过量的插头。取暖器、暖手宝等大功率设备实行“专插专用”,以免插座过载而发生起火危险。 二、合理使用空调。室外气温最低达到0℃以下,方可开启空调;考虑到室内外温差过大,骤冷骤热交替使员工易患感冒,故室内空调温度最高不超过26℃。同时要注意经常通风、换气。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三、办公室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空调、饮水机、路由器、电暖器等用电设备。
四、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为本部门用电责任人,主要掌握照明灯、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空调、饮水机、路由器、电暖器等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办公设备的正确使用,避免任意损坏。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安排专人对公司安全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通知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全体员工必须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如:室内人少时尽量不用空调。发现电路或电脑、空调等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报修,不得强行使用。
综合管理部
201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