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的通知
合川府〔2010〕171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的通告
为促进我区畜禽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广大群众身心健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和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7〕103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0〕8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全区内的畜禽养殖项目不再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不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由区畜牧局会同区环保局、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合川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新建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并经畜牧、国土、规划、环保和所属镇街等单位共同研究同意。对新、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经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书,评审过程必须由2名以
上专家现场查勘。区环保局根据专家意见严格把关环保手续。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达标排放。对未实现达标排放的项目,区环保局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严格执法。
四、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擅自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在非城市建成区内的,由区畜牧局牵头,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在城市建成区内的,由区市政园林局牵头,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违章违规用地的畜禽养殖场,区国土房管局责令其恢复土地原使用功能。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 养殖场△ 管理 通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9日印发— 2 —
篇二:标准化养殖场通知
附件2:
奶牛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与管理标准
为了加快奶牛养殖方式改变,提高奶牛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以“生产高效、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一、选址与布局
(一)养殖场(小区)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背风向阳,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
(二)养殖场(小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交通方便,有稳定水、电供应,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养殖场(小区)附近应有条件获得足够的青粗饲料供应。
(四)养殖场(小区)的整个功能区布局合理,分为生产区、管理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三大部分,管理区和生产区应处在上风向,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应处于下风向。
二、设施与设备
(一)奶牛养殖场(小区)应有车辆消毒池、更衣消毒室、兽医室、隔离区、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兽医防疫设施。
(二)奶牛养殖场(小区)应有挤奶厅、饲料加工或贮存间、档案资料室、青贮窖等生产及管理配套设施。
(三)养殖场(小区)应有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内部净道和污道要严格分开,净道主要用于奶牛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污等废弃物出场。
(四)圈舍朝向、规格、及各栋圈舍距离合乎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充足的运动场区。
(五)奶牛养殖场(小区)应有挤奶设备、牛奶贮存及运输设备、青粗饲料加工调制设备、兽医诊疗器械等必要的设备。
三、管理及防疫
(一)奶牛养殖场(小区)有集中统一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规范。
(二)奶牛养殖场(小区)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奶牛配种、系谱、分娩、牛只变动、饲料、兽医防疫及用药、产奶量、牛奶质量等。
(三)养殖场(小区)内有足够数量的管理及技术服务人员,所有人员应符合从业健康及技能要求。
(四)奶牛养殖场(小区)有符合本小区(场)实际的免疫程序,消毒防疫措施符合兽医卫生要求,并做好防疫记录。
(五)挤奶厅配有相应挤奶能力的挤奶设备及牛奶储存设备,牛只消洁、挤奶设备清洗消毒、挤奶过程管理、牛奶冷却与储存程序应科学合理,符合卫生要求。
(六)奶牛养殖场(小区)应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饲草料供应方案,饲草饲料来源清楚、质量可靠,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标准,每年每头成母牛应有不少于7立方米青贮饲料,可采用集中青贮或分户青贮的方式自行设计和安排。
四、环保要求
(一)奶牛养殖场(小区)周边、场内道路两旁应有绿化措施。
(二)奶牛养殖场(小区)污水和粪便应进行集中处理,其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效益应根据建场规模计算和设计,处
理后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三)奶牛养殖场(小区)粪污无害化处理工艺应因地制宜选择达标排放技术模式或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篇三:涂坊镇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
涂坊镇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
№:
:
经查,你场存在如下问题:
1、无沉淀池;
2、沼气池容量不够;
3、无生化塘;
4、无干湿分离设备。
5、无化尸池
根据《涂坊镇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涂坊镇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以最高存栏数为基数,每头猪配套沉淀池0.5立方米,沼气池0.4立方米,生化塘6立方米以上;
2、必须设置干粪和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防止废渣液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湿、恶臭气味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以上整改措施请于 年月日前落实到位,否则将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或拆除强制拆除。
收件人:送达人:
涂坊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