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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圣经的论文2000字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02 12:19:50 | 移动端:关于圣经的论文2000字

篇一:圣经论文

《圣经①·创世记》中的契约精神

(未经本人允许不得转载)

摘要:“约”是《圣经》中的一个关键性词汇。它不仅是《圣经》中两部典籍《旧约》

和《新约》的冠名词,而且在圣经中的出现频率也最高。本文主要根据《圣经·创世记》的

内容对《圣经》中的契约精神进行了探究与分析。本文除结语外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以两个具体的例子介绍了《创世记》中蕴含的契约精神。

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圣经》中契约精神产生的原因。

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圣经》中契约精神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创世纪,契约,契约精神

一、《创世记》中的契约举例

1.1创世之约

《圣经·创世记》中对上帝②创世(造人之前)的话语的描述是这样的:

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神说:“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

神说:“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事就这样成了。

神说:“地要发生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并结果子的树木,各从其类,果子都包着核。”

事就这样成了。

神说:“天上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并要发光在天空,

普照在地上。”事就这样成了。

神说:“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鸟飞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

神说、地要生出活物来、各从其类.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事就这样成了。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① 本文中的经文均引自鲍会园牧师主编的《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和合本)》,美国更新传道会,1996年版。

本文中所说的“上帝”与“神”同为一物。 ②

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①

由此可见,上帝用语言创世。语言在这里是一种命令,但更像是一种承诺,一种关于创

世的承诺。因为在创始之初,宇宙间只有上帝一个存在而别无他存。所以,上帝的命令不可

能是对除上帝之外的其他存在下达的,而是上帝对自己下达,即是“上帝,你要使这里有光”,

②与此同时,因为上帝的语言与行动的绝对结合③,光和万物便被创造了出来。因此,上帝创

世的语言就像是对自己的承诺与约定。

综上所述,在上帝创世之初,信实的上帝所说之话即为上帝与自己之“约”,即对自己

的承诺与约定。由此可见,“约”的精神对于犹太先民是多么的重要,以至于在创世之初就

用“约(即上帝关于创世的承诺与约定)”来规范那个万能的上帝。

1.2诺亚之约

诺亚之约又叫“彩虹之约”,被看做是耶和华与全人类、全世界的生灵之间普世性的契

约,原文如下:

神晓喻挪亚和他的儿子说:“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并与你们这里的一切活物——

就是飞鸟、畜生、走兽,凡从方舟里出来的活物立约。我与我必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

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

神说:“我与你们,并你们这里的各样活物所立的永约,是有记号的。我把虹放在云彩中,

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使云彩盖地的时候,必有虹现在云彩中,我便记念我与你

们和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约,水就再不泛滥、毁坏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现在云彩中,

我看见,就要记念我与地上各种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约。”

神对挪亚说:“这就是我与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约的记号了。”④

“彩虹之约”中包括神的承诺,即:他将不再用洪水来毁灭人类,并且不要求人类的任

何回报,所有的生物直接受益。耶和华神是缔约的主动方,人是被动方。这就是说,契约的 ① 《旧约·创世记》第一章3、6、9、11、14、15、20、24、26节。

举个例子来说,这就像小明对自己说(或想)“我今天晚上不能再玩游戏了,一定要把作业写完”,并由②

此来控制自己的行为。

③ “语言与行动的绝对结合”:即上帝通过话语创世。上帝是一切的主宰,上帝所说的即为所要实现的。

《圣经·创世记》第9章8-17节。 ④

内容源于神,而不是人。为了奖赏“义人”挪亚对神的忠心和出色的表现,神与挪亚立约,

无条件的应许不再用天灾毁灭地上的生物。虽然这个约看似无条件,但是实际上却是有前提

的,这个前提就是挪亚及其后代要忠心于耶和华,才会受到耶和华永续的保护。

从表面上看来,“彩虹之约”是上帝单方面在立约,而挪亚在被动的接受。实质上却是

双方互相自我约束,并且双方都有责任去履行契约的条文和内容,即上帝得到了人的信仰但

保证不毁灭人类,而人必须信仰上帝才能不被毁灭。在这里,以色列先民的一种契约精神发

生了,神因着对人类的爱,与人立约,这个“约”不仅融入了以色列先民的祖先“义人”挪

亚的心里,还由此通过《圣经》融入了后世的犹太人与基督教徒的心中。

二、《圣经·创世记》中契约精神形成的原因

2.1地理环境

编写《创世记》的犹太先民活动于亚、非、欧三大洲交会的巴勒斯坦,也就是古代西

亚地区。这一地区位于三大洲两大洋的交汇处,商业贸易发达,从古至今都是很重要的商贸

地区。而在商业中,契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契约规范了商人之间的义务与权利,尽量维护

商业贸易中的公平与正义。正因为商业在西亚地区的重要性与普遍性,所以伴随着商业而诞

生的契约也就逐渐被人们广泛接受并深深的印刻在人们的意识中,形成一种凡事都要用契约

来规范的情形,而这种思想便在由犹太先民编写的《圣经》中表现出来。同时,随着商业的

发展和国家的形成,契约精神逐渐在政治领域里扩散开来,契约在政治生活中的反映就是规

范人与人之间和人与政府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古代西亚地区的民族

才拥有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早在公元前21世纪末,两河流域就出现了《乌尔纳姆法典》;随后又有《里辟伊施塔

尔法典》;再后,还有亚甲人、赫梯人、亚述人和新巴比伦人的多种律法文件,并流传至今。

如:约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的《汉漠拉比法典》、约公元前16世纪后期赫梯国的《赫梯法

典》的等。公元前以色列民族曾经流落到古埃及400多年,现在考古学家在古埃及虽然还没

有发现大型法典,但也找到了一些律法资料。所以,在与这些民族的长期交流中,犹太先民

也在不断的完善着自己的约法思想。

2.2神人之约——现实的体现

“神人之约”,在《圣经》中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约定。而这也是一种对现实生活

的反映。

《圣经?创世记》所记载的故事大多是犹太先民刚刚开始建立国家时的事情。此时的西

亚地区正处于氏族解体国家开始形成的阶段。各氏族逐渐演化成若干个小国家,而在这若干个小国中,在某一时期内往往会有一个较为强大的国家,并且形成一个以这个国家为主的同盟,而国家间的同盟关系就由盟约来确定。如果将这种关系类比到圣经当中就类似于“神(强者)人(弱者)之约”。

同时,由于国家的形成和阶级的出现,不管是在家庭内部还是在国家的范围内,统治开始出现。家庭内部有了主人和奴隶之分,国家中有了国王与百姓之分。而在主人与奴隶,国王与百姓之间虽然是一种不平等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但他们之间也存在着一种契约——法律或规范。这种法律关系反应在《圣经》中也十分类似于神人关系,法律规范也即是《圣经》中的“神人之约”。

三、《圣经》中契约精神的影响

众所周知,西方文化的两大源头分别是希腊罗马文化与希伯来文化。而不管是古希腊罗马人还是古希伯来人都十分重视契约精神。尤其是古希伯来人,不仅将契约精神融入了本民族的经典——《圣经》,而且通过《圣经》和基督教一起,将这种精神得到了发扬与传承,对西方基督教文明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契约的签订不仅在实际的物质利益上有助于维护公平与正义,维护缔约各方的利益,而且契约在思想上也具有一种来自《圣经》和信仰的神圣性。这种神圣性在基督教两千多年的发展史中已深入人心。这种实际的利益和精神信仰上的神圣性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使得契约的约束力同时具有了现实和精神信仰的力量,使契约能够精神更长久的发挥其影响。

3.1政治影响

从古至今,西方基督教文明区内的国家中,多数民众都信仰基督教。而基督教的经典《圣经》又是如此的重视契约,甚至其本身也被认为是一种契约,即人与上帝的契约。在一定程度上,契约思想对西方社会的影响甚至超过了政治制度。因此,这种精神在西方人的心中就深深的烙下了这样一个信条:凡是契约必须遵守,否则将受到惩罚(来自现实的和来自上帝的惩罚)。而契约不仅体现在商业上,更体现在政治上——即法律,大多数西方政治学家认为:法律就是公民与政府之间或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契约。因此,西方人对契约的推崇便导致了西方社会对法律这种政治契约的遵守。所以,法治观念在西方国家一直以来都具有很深的思想与社会基础。

同时,这种政治学上的契约思想也深深的影响到了西方的政治形态,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都是政治学说中契约精神的体现。而西方的政府也会

意识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与人民签订的契约,所以自己必须在契约下活动。

由此看来,契约精神不仅是公民遵守和维护法律,同时也使政府不敢轻易践踏法律或侵害人民。

3.2对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 圣经中的契约精神还深深的影响到了西方国家的社会意识形态。比如,在“五月花”号上,一群英国清教徒在登陆北美大陆之前就根据《圣经》签署了一份契约——《五月花号公约》,契约内容如下: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

吾等签约之人,信仰之捍卫者,蒙上帝恩佑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及爱尔兰国王詹姆斯陛下的忠顺臣民----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吾王与基督信仰和荣誉的增进,吾等越海扬帆,以在弗吉尼亚北部开拓最初之殖民地,因此在上帝面前共同庄严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公民团体。为使上述目的得以顺利进行、维持并发展,亦为将来能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一应公正和平等法律、法规、条令、宪章与公职,吾等全体保证遵守与服从。

据此于耶稣公元1620年11月11日,吾王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等十八世暨苏格兰第五十四世君主陛下在位之年,在科德角签署姓名如下,以资证明。”①

《五月花号公约》是美国第一份政治性的契约,就是这短短的几百字,却几乎涵盖了美国立国的基本原则:法律、自治、信仰??这使得它足以与《独立宣言》相媲美。从“五月花”号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各国的殖民者到达这里时是处在一个无政府的状态中,但我们并没有看到动乱,而是看到这些殖民者在《圣经》的指导下签订了一个又一个的契约,并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样一个签订契约并以此来规范管理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实行自治的过程,这种契约精神也可因看作是一种自治精神。而正是这种蕴藏在契约精神中的自治精神造就了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的美国。

3.3经济影响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契约经济”,因为在市场中的各主体就像是在新大陆上的众多殖民者,没有一个强制力(即政府)的约束,而完全靠各个个体之间签署的契约来规范各自的行为。

①①本文段引自“百度百科——《五月花号公约》”。

篇二:圣经赏析论文

宁波大学考核答题纸

(20 15—20 16学年第 一 学期)

课号: 057Q42B06 课程名称: 西方经典文化赏析 改卷教师:学号: 136340076 姓 名: 汪伟康 得 分:

浅谈圣经中的孝道思想

【摘要】 孝道思想不仅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基础,在圣经中也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并且贯穿于圣经教义的始终。孝敬父母在圣经中被尊为人伦之首,是上帝以必须遵守的诫命的形式提出来的。圣经指出,人应该服从上帝的诫命孝敬父母,孝敬父母者必得到上帝的悦纳而蒙恩。圣经中还有许多有关为人子女者应如何行孝的教诲以及践行孝道的典型事例。本文通过对我国的传统孝道思想和圣经中的孝道思想进行比较,以期总结出两者的不同之处。

【关键词】圣经;孝道;孝敬父母;传统道德

一、 圣经中的孝道思想

圣经中有着丰富的孝道思想,摩西十诫中第一次将孝道以律法的形式提出。“十诫”的前4条是关于人和神关系的,讲人应该如何去敬畏上帝。而第五诫到第十诫是关于人和人之间关系的,第5条就是“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土地上得以长久”。这一条诫命正好位于人与神关系和人与人关系的中间,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实为人伦关系之首,其重要性在其他人与人关系的诫命之上,与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的“百善孝为先”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箴言》的开篇中说:“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愚妄人藐视智慧和训诲;我儿,要听从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指教。”圣经中将敬畏上帝和听从、孝敬父母并列在一起,充分说明了圣经对孝道思想的高度重视。

孝道思想贯穿于圣经的始终。在《利未记》中,上帝说“你们个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在《申命记》中讲“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在新约的《马太福音》中说“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另外在《马可福音》、《路加福音》、《以弗所书》、《提摩太前书》等许多章节中屡次提到上帝的“孝敬父母”这一重要诫命,足见其在人伦关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在摩西十诫中基本上都是告诫人不能做什么,没有应许人可以得到什么,只有孝敬父母是上帝肯定和赞许的,这一诫命应许孝敬父母的人可以蒙上帝的悦纳而得到福祉,所以使徒保罗将其称为

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在《以弗所书》中,保罗说:“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在圣经中,上帝对于遵守自己诫命的人是青睐和眷顾的,约瑟就是圣经中因孝行而蒙恩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因孝而得福。相反,圣经中对于不孝敬父母的人是深恶痛绝的,认为不孝之人应受到诅咒和惩罚。

二、 圣经中对孝行的论述

圣经中对孝行也有诸多论述。圣经指出,奉养父母是行孝的最基本要求,《提摩太前书》中写道:“如果有人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理,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以悦纳的。”在《马太福音》中,耶稣批评那些不奉养父母的法利赛人时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养给你的,已经作了奉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藉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是应该受到严厉惩罚的。

行孝之人不仅要奉养父母,还要听从父母、尊敬父母,并要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荣耀父母。《箴言》中说:“你要听从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以藐视她。”《以弗所书》中写道:“你们做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圣经同时指出,为人子女者,不能因自己的恶行让父母受辱,而且还要让自己的所作所为使父母得到快乐和荣耀。《箴言》中说:“你要使你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

上帝的儿子耶稣作为圣经中践行孝道的榜样,对于上帝天父的孝行自不必说,他对圣母玛利亚的孝行也值得人称赞和效仿。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极其痛苦的时候,他仍是顾念着他的父母。《约翰福音》中记载:“耶穌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此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可见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虽然痛苦万分,但他没有忘记十字架下的母亲。在临终前还念念不忘自己的生身母亲,把母亲托付给自己心爱的门徒,完成自己在家庭中的责任,践行孝道至生命的最后一刻,堪称遵守上帝“孝敬父母”诫命的完美典范。

三、 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孝道与圣经中孝道思想的区别

重视和倡导孝道,古今中外皆然。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圣经所倡导的。从应用层面上来讲,圣经中对于孝道思想以及孝行的论述与我国传统道德中的要求大同小异。但是,从实质意义上来看,两者却是存在分野。我国传统道德中的孝是一种不对等的孝,而圣经中倡导的孝是一种平等、友爱意义上的孝。

具体而言,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强调所谓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伦,父母与子女在交往过程中处于不对等的地位,两者之间是教导——顺从的关系。圣经中的孝道伦理本质是一种包含清偿债务、报恩的友爱精神。“我从出母胎被你扶持,使我出母腹的是你,我必常常赞美你。”一方面父母是上帝的代理者,代表上帝管理孩童,有上帝所赋予的权柄和威严,另一方面父母也有不可推卸、义不容辞的教育责任和义务。同时,父母和孩子还可以形成了一种新的关系,即生命血缘上的弟兄姐妹关系。这种关系强调父母与孩子在地位上的平等,这种关系也表明父母与孩子在生命

上的联结。因此,圣经的孝道“惟一留下来的就是作为人类亲子关系的相对而非绝对的爱敬感情和以契约形式加以安排的权利与责任。”所谓相对的爱敬是有条件的,是以父母对子女尽了养育、爱护、教育的责任为条件,父母的行为与品行是值得子女尊重的,自然会引发子女的爱戴与尊敬,这种孝道以自由与平等为前提。西方父母子女之间大多以平等的朋友的态度相待,如可以直呼其父母的名字,这在中国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结语

“孝”之所以被称为百善之首,被尊为最重要的传统礼仪,是因为孝是人生情感的底线,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是人自幼就有的一种朴素情感,热爱自己的父母是人类最自然的亲情。如果由小及大,将爱自己的父母推及于爱天下的父母,爱国家,爱社会,爱天下,爱万事万物,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会以礼相待,家与家之间就会团结友好,国与国之间就会和平共处,世界会因此会少许多战乱和纷争,就会因此而避免许多悲剧的发生。

徐松石教授说:“文化不能拯救世人的灵魂,但文化与民族气质的养成甚有关系。民族气质又关连到民族生存的命脉。”文化创新,我们不仅要立足现实土壤,还要在中西文化的激荡中认识到孝道也拥有一种超越国界、种族的精神境界,孝文化触及的正是人类的原需要。孝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爱则是孝的根源,孝与爱是唇齿相依的。惟其自然,所以真实;惟其长久,所以可法。如果能够尝试将中国传统孝道思想与西方《圣经》孝道思想进行某些可能性的融会,这将会是我们走向世界的自信,是我们可能贡献给世界的普世价值。

参考文献:

[1]胡姝慧.林识音.《论语》与《圣经》中孝道思想的比较研究[J].中国知网.2012,(37).

[2]周忠新.圣经中的孝道思想[J].中国宗教.2010,(51)

[3]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200丨年第417页。

篇三:圣经论文素材

指导性题目

? 《圣经》中的男权思想

? 《圣经》中的女性意识

? 《圣经》中的圣女形象

? 人类中心主义与《圣经》中的生态思想 ? 作为文学母题的“复活”与“救赎”

? ~~~~某文学作品与《圣经》/古希腊罗马神话 ? ~~~~某文化现象与《圣经》/古希腊罗马神话 ? 《圣经》与希腊罗马神话/巴比伦神话/~~~ ? 大洪水传说与人类命运/再生

? 也论上帝的公正——以约伯/~~~/为例 ? 也论巴别塔的废弃

? 天路历程与真理求索

? 古希腊神话中的人文主义

? 《圣经》有人文主义思想吗

? 《失乐园》对《创世纪》的改写 ? 《圣经》的叙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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