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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污染论文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2-18 05:25:15 | 移动端:农村环境污染论文

篇一:环境污染论文

题目:浅议环境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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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一种资源,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大规模工业化进程的开展,中国薄弱的能源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进入全新发展时代,能源工业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取得了空前的快速进步,中国已进入了世界能源大国的行列。然而在能源开发和利用的生命周期过程中,从能源资源的开采、加工和运输,到二次能源的生产(发电),以及电力的传输和分配,直至能源的最终消费,各阶段都会对环境造成压力,引起局部的、区域性的、乃至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我国长期以来对能源的安全供应非常重视,相对来说忽视了能源发展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导致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对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会有更高的要求,能源需求的持续快速增长必将使我国的环境保护面临更加沉重的压力。由能源开发利用导致的能源环境问题既是我国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影响我国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之

一。法律作为现代社会最权威、最有效的社会调整方式,在此问题的解决上理应发挥重要作用。因此,研究我国的能源环境问题,并在立法中进行恰当规制,对我国能源与环境保护事业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人类利用能源的历史已非常久远,能源对人类发展的巨大贡献是显而易见的。在产业革命以前的漫长岁月中,能源消费以薪柴为主,由于消费量不大,一方面植物的自然生长足以补充其作为能源的消费,另一方面环境容量可以“吸收和消化”薪柴利用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因此,能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基本上不成为问题。当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人口增长导致过度开垦造成的土质退化问题。产业革命促使矿物能源取代薪柴成为能源消费的主体,现代环境问题随之产生。经济、人口高速增长导致能源消费需求急速增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逐步恶化。总体而言,所有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都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

1、煤炭的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煤炭在开采过程中会造成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 威胁生物栖息环境。主要包括对地表的破坏、引起岩层的移动、矿井酸性排水、煤矸石堆积、煤层甲烷排放等。煤炭消费过程中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 、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和汞等污染物,是造成大气污染和酸雨的主要原因。煤炭消费过程也排放温室气体,造成全球性环境问题。

2、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和加工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油田勘探开采过程中的井喷事故、采油废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处理人工注水产生的污水的排放;气田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地层水,含有硫、卤素以及锂、钾、溴、铯等元素,其主要危害是使土壤盐渍化;油气田开采过程中的硫化氢排放;炼油废水、废气(含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烃类、一氧化碳和颗粒物)、废渣(催化剂、吸附剂反应后产物)排放;海上采油影响海洋生态系统,石油因井喷、漏油、海上采油平台倾覆、油轮事故和战争破坏等原因泄入海洋,对海洋生态系统产生严重影响;在交通运输业,机动车尾气等造成大气污染,排放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铅等污染物;等等。

3、水电开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水电是一种相对清洁的能源,但其对生态环境仍有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截流造成污染物质扩散能力减弱,水体自净能力受影响;淹没土地、地面设施和古迹,影响自然景观,尤其是风景区;泥沙淤积会使上游河道截面缩小,河床抬高,下游河岸被冲刷,引起河道变化;改变地下水的流量和方向,使下游地下水位升高,造成土壤盐碱化,甚至形成沼泽,导致环境卫生条件恶化而引起疾病流行;建设过程采挖石料和填土,破坏自然环境;泄洪道变流装置的安装造成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破坏,截流阻断鱼类洄游等;会改变河流水深、水温、流速及库区小气候,对库区水生和陆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可能会诱发地震;小水电站还会向生物圈排放一些温室气体(特别是由于水库中生物

质的腐烂而产生的甲烷);等等。

4、核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核能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阶段:核燃料生产和辐射后燃料的处理。由于人类无论何时何地都处于各种来源的天然放射性辐射之中,通常燃料生产过程的放射性污染较轻,一般不构成严重危害。但它毕竟对人体有害,故仍须予以充分注意。

目前核能利用的主要形式是裂变能。核燃料的基本原料是铀,铀的生产过程包括:地质勘探、铀矿开采、选矿、水冶加工,最后精制得到浓缩铀,在核燃料生产中,铀矿山和铀水冶厂是主要污染源。从这里排出的废物,虽然致入射性水平低,但排放量大,分布广。铀矿山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铀矿山废水不仅含有氡、铀及其衰变子体,而且有其他共生的有害化学物质。水冶厂的废物性质随矿石成分、水冶流程、使用的化学药剂不同而变化,对环境的影响程序也随之不同。水冶厂的液体废物主要有贫铀溶液,其中放射性物质最危险的是镭。废水中还含有其他化学物质,例如硫酸根、硝酸根、有机溶剂等。酸废水排入河流造成的危害往往比放射性物质更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最常关注的核能对环境的影响实际上是核事故问题。1986年4月26日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核电发展史上一次惨重的灾难,对电站工作人员、事故抢救人员以及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在特定堆型和条件下发生的,它采用的压力管式石墨沸化堆,安全性有问题,没有完善的安全壳,从此之后就不再用这种堆型了。因此,不能由此推论其他核电站也会有此安全问题。近年来很多国家都发展了新一代更加安全的核电站。当然,不论怎样,核电站的安全运行都是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

5、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影响的不利影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整体上较传统化石能源来说,更加清洁安全,但是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仍然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风能开发中,风机会产生噪声和电磁干扰,并对景观和鸟类产生负面影响等。太阳能开发也会产生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是占用土地、影响景观等。此外,制造光伏电池需要高纯度硅,属能源密集产品,本身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含镉光伏电池(CdTe, CIGS)的有毒物质排放虽然在安全范围之内,但公众仍担心对健康的危害。生物质能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占用大量土地,可能导致土壤养分损失和侵蚀,生物多样性减少,以及用水量增加。用汽车运输生物质会排放污染物。另外,农村居民使用薪柴和秸杆等生物质能作炊事和供热燃料的传统利用方式引起的室内空气污染,对居民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地热水直接排放造成地表水热污染;含有害元素或盐分较高的地热水污染水源和土壤;地热水中的CO2 和H2 S等有害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地热水超采造成地面沉降等。海洋能是洁净的能源,对环境不会产生大的不利影响。但潮汐电站会对海岸线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波浪能发电装置能起到使海洋平静的消波作用,有利于船舶安全抛锚和减缓海岸受海浪冲刷,但波浪能发电装置给许多水生物提供了栖息场所,促使其繁殖生长,可能会堵塞发电装置;海洋温差发电装置的热交换器采用氨作工质,氨可能会污染海洋环境;建在河口的盐差能发电装置,还要解决河水中的沉淀物和保护海洋生物的问题。

二、我国能源环境问题法律规制的现状与缺陷

为了有效地控制能源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解决能源环境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加强对能源活动的管理。相关的立法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水法》、《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等。此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实现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目标,也制定了一些相应的与能源活动有关的地方立法,如陕西省颁布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陆上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发布了《黑龙江省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等。通过分析现有立法可以看出,我国对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法律规制:其一,对节约能源及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法律规制;其二,对能源生产、加工、运输、消费等过程中的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制。前者是从宏观上解决能源有效利用及终端能源清洁化的问题。其不单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同时也是实现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措施,学界已经对此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后者则是从微观上解决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具体的环境保护问题,涉及能源法与环境法的衔接与协调,目前还鲜有人进行深入细致的系统研究。本文主要对后者展开具体分析。

(一)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的一般法律规制现状及其缺陷

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的一般法律规制是指各种能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环境保护的一般性法律规范,而非某一类型能源(指煤炭、石油等一次能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的专门性规范。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我国的环境立法及电力立法中。

1、法律规制的现状

(1)环境立法

通过相关环境立法,我国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能源环境的基本法律制度体系。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能源规划及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确立了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该制度同样适用于能源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其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原则,适用范围广泛,是协调能源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

能源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三同时”制度,即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能源建设项目一般情况下都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也应适用“三同时”制度。

能源环境标准制度。传统意义上的环境标准主要是指国内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证环境质量,在综合考虑国内自然环境特征、社会经济条件和现有科学技术的基础上,规定环境中污染物的允许含量和污染源排放物的数量、浓度、时间和速率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规范。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标准则还包括国家认可和推行的国际环境标准,特别是ISO14000系列标准。当前正是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的时期,应充分利用环境标准来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的技术进步,从源头上削减能源的环境污染。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大量能源活动中的环境标准,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清洁生产标准—石油炼制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等等。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从本地环境质量的要求出发,也制定了一些地方环境标准,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订了《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西省制订了《山西省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绩效标准》,北京市制订了《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低硫优质煤及制品标准》。此外,北京市、上海市还制订了严于国家标准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清洁生产制度。清洁生产,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是既可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生产方法和措施。它替代了以前传统的末端控制污染的模式,能够更有效的降低污染排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能源行业是污染排放大户,实行清洁生产制度,能够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因而该制度能够较好的协调能源利用与环保的关系,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一个基础性的和关键性的制度。

环境许可证制度。指法律所确认的,对从事可能造成环境不良影响活动的开发、建设或经营

者,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才能从事该项活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颁发许可证是一种政府行政管理行为,是环境管理机关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能源的开发利用一般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在开发利用前,都应取得环境许可证。典型地,如探矿、采矿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海洋倾废许可证,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销售许可证等。

排污收费制度。是国家环境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排放污染者征收一定费用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来保护环境的一项法律制度,体现了污染者负担原则,同时也为治理污染开辟了一条重要的资金渠道,并有利于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自身建设。目前,对能源行业影响最大的是SO2收费。SO2收费试点从两省九市到“两控区”,取得了显著成效。 限期治理制度。指国家法定机关对污染严重的项目、行业和区域作出决定,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环境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的法律制度。这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环境法律制度,具有较强的强制性,是合理解决已造成的污染最有效的途径。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指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事件,使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污染或破坏,事故或事件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向可能受到环境污染与破坏危害的公众通报,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法律制度。该制度可以使政府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情况,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危害程度,便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同时也可使受到环境污染与破坏威胁的公众提前采取防范手段,避免或减少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在能源行业,由于其生产技术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因生产事故或意外事件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破坏,后果往往极其严重,如2003年重庆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2005年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因而环境事故报告制度尤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电力立法

电力是由一次能源转化来的优质二次能源,是当今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能源。电力行业是环境污染的重要产生源泉,作为规范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的电力立法,其中也必然涉及环境保护的规定。这部分规定不论是对煤电、水电、核电、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发电等都适用,因而也属于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的一般规制,当然相对于前一部分来说,更具针对性,可谓一般中的特殊。

我国《电力法》对电力活动中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主要涉及第五、十、十五、十六条。这些条文都是一些宣示性的原则要求,如第五条规定: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第十条规定: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此外,我国还颁布施行了《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电力活动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法律规制的缺陷

上述环境及电力立法为我国能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提供了一些基本的法律保障,促进了环保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有利于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但实践证明,相关的法律规制还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主要包括:

(1)环境立法的问题

我国现行环境立法存在着重污染防治轻资源保护,规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行政色彩浓厚、市场机制不足,缺乏公众参与等诸多缺陷,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能源环境问题的解决。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标准、排污收费等很多制度设计还有待完善。此外,一些实践中与能源行业密切相关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如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等还有待进一步法制化,为其施行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撑。

篇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与对策(论文)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与对策

我国的区域和人口重点在农村,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对于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具有旅游资源开发、地质考古、民俗文化建设等潜在发展优势的地区,深入系统分析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找准治理难点,是采取有效治理对策的关键。随着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趋向严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一、农村生态环境共性问题

近年来,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的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

(一)耕地资源质量下降态势严重。一是工业“三废”造成的土壤污染呈蔓延趋势。工业化是伴随农村城镇化必然趋势,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垃圾,废水、废气、废物、粉尘等污染物,有相当部分的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和粉尘的污染是不争事实。二是农业污染令人堪忧。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激素、抗生素、农药等,不仅污染农产品,还导致耕地污染。地膜等不可降解的“白色”污染,也严重影响耕地环境质量。按目前的技术能力,土壤污染很难治理,危害将长期持续。三是耕地土壤肥力明显下降。尽管有些地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是很高,但同样具有因化肥的失衡使用,有机肥的投入不足,导致土地有机质含量低,养分失调,地力减退,耕地质量下降的现实问题。

(二)农业污染致使水资源质量下降严重。20世纪90年代以来,

农业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农业污染已经成为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农村生活污水绝大部分都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生活垃圾露天堆放也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特别是村庄周围浅层地下水大多已经被污染,直接影响了村民的生活。在今后的发展时期内,农村水源污染将成为继工业污染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环境污染问题。

(三)农村废弃物处理滞后导致卫生状况堪忧。一方面,养殖业发展后,产生的大量畜禽粪便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环境污染加剧。畜禽粪便的随意排放导致有害病毒病菌扩散和传播,成为疾病增多和一些传染性疾病流行的重要根源之一,直接威胁广大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由于受到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的限制,在广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滞后,农村生产生活产生的各类污染源直接排放,农村的生活垃圾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不少垃圾堆积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水塘沟渠,严重影响着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

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

1、如何解决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薄弱问题。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对于进一步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起到了巨大的帮助作用,但是政府及相关环保部门对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宣传却较少,由此导致大部分的农村居民环保意识较差,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随意丢弃垃圾,对于污染后的生存与发展没有任何危机感,由此导致环境污染严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过程中也深受环境污染的危害。此外,很多农村居民虽然觉得环境污染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但却认为自己有心无力,也就任由污染越发严重,使得农村生态环境越来越难以满足的居民生活

需要。

2、如何解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问题。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要远远落后于城市,因此,城市的各种环境设施也就难以在农村中出现,大量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乱倒,从而导致土质污染、河道堵塞,不仅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同时也对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有些农村居民虽然对于环保有所认知,也希望减轻农村环境污染,但却由于农村环境设施欠缺,也只能将自家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由此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如何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革新问题。当前虽然对于农村环境技术发展有所投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旧有较大缺陷,相关的科研队伍较为薄弱,而且素质较低,对于农村环境如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应用的现状及基本规律都缺乏充分分析,由此也就无法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治理。

三、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对策

1、强化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尤其是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区,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至关重要,基于农村环境治理难点分析,对于农村居民,首先应当加强其环保教育,强化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政府要定期组织环保工作人员到各个村庄广泛宣传环保教育理念,并张贴环保教育横幅,以强化人们的环保认知。同时,还可以开展定期的环保知识讲座,不断强化人们对于农村垃圾的污染认知,确保对垃圾分类,并回收有用的垃圾,从而不断加强自身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了解。此外,政府还可以组织各种环保知识竞赛及环保科技发明,以鼓励发动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创新,强化环保意识,积极发明新的环保技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农村环境污染。

2、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农村缺乏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资金,从而导致其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而且严重匮乏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也导致一些具有环保理念的居民无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只能听之任之。对此,当地政府应当加大农村环保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如设置垃圾回收站、垃圾桶等,号召居民将垃圾倒在垃圾站和垃圾桶中,以逐步改善其乱扔垃圾的坏习惯。同时,政府也可以鼓励农村居民自己创新垃圾循环利用新技术,积极推广垃圾循环利用设备,以弥补能源不足现状。

3、加大对农村环保技术发展的投资力度。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开展,科学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借助于先进的环保科学技术,才能够弄清楚农村环境的发展规律,以采取针对性的环保措施,也只有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对于环境污染的治理无论是从成本方面考虑还是技术方面考虑,都难以达到标准要求,因此,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措施应当确保规模较小,或者采用集中处理方法,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治理成本,确保污染治理技术的可操作性,从而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进步。

农村经济发展对我国综合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使其更好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实现农村经济的长久可持续发展,为我国构建环保型社会提供有效帮助。

篇三:农村环保论文

农村整容整装行动从“我”做起

——农村环境保护现状及举措

每年的9月14日是“世界清洁地球日”,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革,然而农村环保形势却日趋严重,部分农村存在着农膜“白色污染”、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不当、化肥及农药不合理使用、养殖污染物得不到有效处理等现象,影响了当地农民生活、农村环境和村民的身心健康。

我认为,农村环境污染可分为生活、生产、工业三大污染。从生活污染来看,由于农村很少有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再加上农民环保意识的缺乏,生活垃圾随手乱扔,生活污水随意排放。从生产污染来看,农民在使用化肥、农药上缺少科学性,流失的化肥、农药和随手扔掉的农药瓶,很容易造成水体和土壤的污染。从工业污染来看,国家对环保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城镇的环保“门槛”也越来越高,那些高污染、高能耗的工业企业很难在城镇立足,于是转向广阔的农村,也正因此,农村的环境正在不断恶化。

农村环境污染给我们的环保工作提出了一个现实而又严峻的课题。我国明确提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之一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这些都为我们构建生态新农村提出了方向、明晰了思路。我们只有切实解决好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才能使农村真正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

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道路。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常言道“惟有净土,才有洁食”。我们要以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提高农药化肥有效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有机、绿色生态农业,确保“米袋子、菜篮子”食品安全。归根结底,造成农村环境污染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人们的重视程度不够,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新农村的建设。我们应加大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引导他们清洁生产、文明生活。可以通过环境警示教育这一有效形式,用身边的反面案例,使广大干部群众从内心深处受到震撼和教育。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大好机遇,把“环境怡人、村镇宜居”理念充实到“村容整洁”的总体要求中,抓好改厨、改厕、改圈及沼气池建设,让农村的村容整洁起来,乡风文明起来,居住环境怡人起来。

具体做法是:(1)要科学用肥用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大多数农民对科学用药、平衡施肥知之甚少,只是一味地加大剂量滥施农药,盲目施肥,结果不仅造成化肥农药利用率不高,而且对环境污染严重。为了保护环境,村民应当把畜禽养殖粪便作为主要肥料。不但可以减少化肥农药和粪便本身的污染,还能够显著增强地力。(2)要加大治理力度,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抓好农村改厕、改厨、改水工程和户用沼气池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污水集中处理,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积极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3)要坚持村民自治,订立村规民约。结合本村的实际,对防治污染做出规定,把污染治理的主动权交给村民,让村民构建出自己的防治污染“绿色壁垒”。

(二)构建保障机制,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其遵守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坚持特色经济与绿色经济齐抓共促,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的同时,体现生态保护的绿色观念。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实用技术,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大力推广平衡施肥、精量施肥技术和生态防治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用肥的效率。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关闭取缔禁养区内的养殖企业,加强畜禽养殖企业监管。

(三)杜绝工业污染,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把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村镇工业布局,实行污染集中控制与治理。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防止污染污染企业由城市向农村转移。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保护水源地的具体措施,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加快小城镇、农村新型住宅社区污水处理建设步伐,让农民喝上干净卫生的水。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农村环境违法违纪问题。

总之,保护地球,人人有责。为了保持地球家园的清新宜人,每个人都要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减少能源污染,以实际行动来保护自己洁净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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