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论文?写好论文?免费论文网提供各类免费论文写作素材!
当前位置:免费论文网 > 公文写作 > 调研报告 >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6-12 10:34:44 | 移动端: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

  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

  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

  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三、加快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五五”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

  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及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

  【相关文章】新农村建设如何抓好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经济建设,也离不开文化建设。文化与经济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相辅相成。农村文化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进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能否早日实现。加强新形势下农村文化建设,是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乡村三大文明建设的内在需要。

  一、基础文化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乡农村文化建设得到了一定的加强,文化经费逐年增长,文化活动丰富多彩,部分乡村建立了农村文化活动室,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文化生活。主要可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乡文化站组织机构建设得到加强,现有固定人员编制5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其中朝鲜族人员2人,有组织农村文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乡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农村文化的发展,除在人员配备上给予重视外,还增加了经费的投入,现有服装、乐器、摄象机等硬件设。二是乡文化中心于2005年组建了新发朝鲜族民间艺术协会,现有演员56人,这只队伍经常下乡开展活动,带动了全乡文化活动的发展。三是村级文化活动得到发发展,东光和新发两个民族村文化活动丰富多采,圣水村和唐王沟村也先后组建了大秧歌队,在农闲时,进行演出,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存在的问题

  我乡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整体上仍然面临着诸多突出问题。

  1、文化设施陈旧落后,利用率低。目前,全乡7个村级文化点,除东光村硬件设施、服务功能较为完善外,其它村设施陈旧落后,场所面积不足,乡文化站硬件建设也不强,设备落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2、从业人员素质结构不合理。目前,全乡文化演义从业人员60多人,大都是年龄偏大,知识老化,专业化水平低,福利待遇差,缺乏朝气和开拓创新精神。演员分布不均,成次不一,有城里的、个体的、农民,组织文化活动难度大,演员培训仍然欠缺。

  3、活动内容单调贫乏,缺乏吸引力。文化站人员熟悉、拿手的是唱歌、跳舞比赛等活动,文化阵地的宣传、教育、辅导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文化站没有藏书,即使有,也多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旧书,真正能让农民看得懂、用得上的科技图书不多,缺少反映农村题材的科教片和故事片的电影,

  三、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采取的措施

  农村文化建设是当前我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我们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快乡村两级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逐步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方便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乡村两级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主要抓好阵地、队伍、活动三大方面建设和重视、典型、考核三大方面管理:

  1、突出重点强阵地。按照文化大旗建设的要求,乡级文化阵地必须具备“五个一”:一个基层党校、一个宣传长廊、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个有线广播网络和一个有线电视网络。行政村必须具有“三个一”:一个宣传窗、一块黑板报和一个活动室。因此,要发挥乡村财力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农村文化阵地的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努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个人捐资、社会筹资、利用民资等多种办法,进一步拓宽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投资渠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要努力完善文化阵地的功能,提高文化阵地的档次,力所能及地建设文化活动中心。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的村必须消灭文化阵地空白点,建立篮球场、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阵地。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在东光村依托餐饮一条街和文化活动广场进一步把“民俗游”、“乡村游”旅游文化阵地做大做强,发展民俗旅游文化,打造民族特色文化品牌。

  2、因村制宜建队伍。按照“一村一特色”的模式,挖掘潜力因村制宜组建业余文体骨干队伍,如皮影戏曲、曲艺、腰鼓、篮球、乒乓球、象棋等,每个村建立起一支以上队伍。目前,乡文化站成立了由56名朝鲜族演员组成的朝鲜族新发民间艺术协会,现在正在抓紧排练,迎接全乡50周年大庆和全旗两个文明盛会。圣水村的皮影戏、唐王沟村的大秧歌、东光村的朝鲜族歌舞等在全旗已享有一定声誉。这些为其他村组建业余文体骨干队伍开了个好头,做出了榜样。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通过专门的学习培训,巩固扩大社会文体指导员队伍,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达到每个村都有一名文体指导员,以更好地指导文体队伍开展活动。

  3、设计载体常活动。要营造农村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文化建设要体现群众性、持效性、活动性。要认真部署,精心安排,制订计划,设计载体,做到文化阵地和活动有人看、有人听、有人学、有人动。要保持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及时更新宣传信息,定期组织学习教育,经常开展文体活动。全乡有一定规模的文体活动可以每两年举办一次,小型、单项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要逐步落实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部电影的目标。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可以因村而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4、提高认识重领导。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把农村文化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纳入目标管理责任中。要分析研究农村文化建设出现的新问题,探索新方法,寻找新途径。要建立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班子,形成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指导抓、社会各界参与抓的工作机制,把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5、健全制度抓考核。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农村文化建设的目标,分解为具体的任务和要求,列入年度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6、示范带动树典型。树立典型,作出示范,是推动工作的有效方法。要通过农村文化建设的典型示范,指导和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新发乡是全自治区的唯一朝鲜族乡,这里是朝鲜族文化的发源地,在当前新农村试点村建设和创建全区北疆文明生态示范村建设中,民族文化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我们必须做精做强,打出品牌,从而以东光村作为典型,引导、带动其他村抓好文化建设。

  三、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

  1、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政府部门应将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把农村文化工作与经济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验收,确保农村文化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2、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综合性文化站,村要有文化室、文化中心户等,逐步建立健乡、村、户三级文化网络。要充分发挥文化站、文化室、文化大院的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文化活动,为农民提供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文化产品和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化服务。要经常利用文艺大篷车、小分队等形式组织开展流动演出、流动图书馆、流动电影放映等活动。三要培养农村文化的造血功能。长期以来,农民是农村文化建设的旁观者和被动接受者。要改变观念,立足本土,重视和发挥农民自身作用,引导农民组建文化大院、书画室,自办文化,成为文化专业户,使其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

  3、在农村文化队伍建设上求拓展。着力培育本土文艺人才和文艺骨干。组建几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业余文艺队伍,并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培训辅导,提高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能力。要广泛动员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特别是有一定文艺专长,热心农村文化工作,并对农民怀有深厚感情的青年学生投身农村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氛围。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文化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农民的先进事迹。

  4、在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上下功夫。在我乡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浓烈的乡土气息。如 ,但是由于受经费、人员等因素制约,有的在逐渐消亡,有的没有进行有效的整合、包装和利用,缺乏走向市场的能力。特色文化具有群众基础好、经费投入少,领导容易认同等优势,有利于打造文化品牌。一要挖掘整理优秀的传统文化,设立专项经费,做好各地民间文化的抢救、保护和利用。二要利用举办节会的方式如民间文化节或民间文艺展示,运用地方文化打造“名村”、“名乡”。

  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百姓的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只要镇村两级党组织引起高度重视,把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好,我镇的农村文化建设在短时间内一定能够达到量的扩张和质的飞跃。 供稿:内蒙古阿荣旗新发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csmayi.cn/show/4220.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